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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靖安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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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靖安生态环境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靖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jaxzf.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靖安生态环境局联系(地址:靖安县清华大道,电话:0795-7191888,邮编:3306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工作部署要求,立足部门监管和服务职能,突出依法依规、全面透明、服企便民的原则,加强领导,细化举措,畅通渠道,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2023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计418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311条。其中,重点领域-三大攻坚战-污染防治-环境保护144条,试点领域信息公开-生态环境94条,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73条。

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生态环境局97条。其中,公开指南1条,政策文件4条,发展规划2条,工作动态83条,概况信息3条,财经信息2条,结果公开1条,年度公开报告1条。

政务公开-专题专栏-聚焦中央生态环保督察1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依申请公开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宣教信息中心是信息公开工作管理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各业务股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信息公开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先审查、后发布、谁制作、谁公开"、"谁答复、谁应诉"、"谁公开,谁负责"、"公平、公正、便民"、"一事一申请"等原则。凡依申请公开未按要求办理造成负面影响的,追究相关科室和责任人责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靖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jxjaxzf.gov.cn/)是我局主要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

政务信息监督保障措施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局通过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数据质量管理,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确保政务信息的真实有效,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在工作考核方面,靖安县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23年度靖安县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我单位积极配合考核工作。

在应对社会评议方面,我单位对社会评议方面采取积极态度,主动公开办公地址、联系方式、负责同志以及监督途径等信息,积极主动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   

在责任追究结果方面,2023年我单位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

(一)存在的问题。2023年,我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工作没有花心思创新,有关政策、理论学习和公众需求了解不透、不深,深入调研少。

(二)改进措施。2024年,加强学习,增强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结合工作实际,深刻思谋工作方法和路线调整,解决工作中难题。在贴近群众上下功夫,广泛了解人民群众的诉求,加大环境信息梳理和整合力度加强热点公开。及时、准确地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和社会舆论需求高质量发布各类环境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今年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宜春市靖安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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