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靖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靖安县人民政府网站(www.jxjaxzf.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靖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靖安县双溪镇新大街1号,联系电话:0795—466213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靖安县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依法积极落实基层政务公开各项任务,成功获评全省首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县,仁首镇成功获评全省首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乡镇。
(一)主动公开
靖安县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重点领域和试点领域信息公开,截至2023年底,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约9826条,微信公众号“靖安县政府网”发布信息930余条。
一是做好重点信息公开。持续加大“一号发展工程”“一号改革工程”相关政策及实施情况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促进和扩大消费、扩大有效投资、国企和金融改革以及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部署落实情况。做好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政府采购、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市场经营活动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罚政策宣传解读等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强就业创业、减税降费、助企纾困、养老服务、义务教育、土地征收、公共文化、医保和低保等重点民生信息全面准确公开。完成规范文件系统清理工作,在政府网站及时发布清理情况,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在专栏集中公开。
二是做好文件实质性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公开,起草单位预先整理政策文件常见问题及解答,并进行同步发布,主动回应群众关切。采用文字、图文图表、动漫视频、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解读,发布解读材料73份,其中图文、动漫等30份。上半年,我县报送的动漫解读材料——《靖安县2023年度商品房促销工作方案》获评全市“优秀政策解读”评选作品。
三是做好工作创新探索。我县以入选江西省“十县百乡”示范创建为契机,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县本级和仁首镇均成功摘牌;全面推行“群众说事”制度,有关工作报道在《政能亮》栏目顺利播出,进一步扩大了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影响力;各乡镇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专区功能,满足群众查询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申请、政策咨询答复等方面需求,同时,推进村(社区)做好惠农政策、乡村振兴、民生工程、养老服务和社会救助等村务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靖安县受理依申请公开24件,其中自然人22件,商业企业1件,法律服务机构1件。均规范制作答复书,未发生超期答复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工作制度,严格审查把关公开内容;坚持日常抽检和网站巡检相结合,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第一时间处理宜春市反馈的网站错敏词等问题,确保网站公开信息规范、准确;及时做好依申请公开等信息的整理归档。
(四)平台建设
2023年县政府网站不断优化网站栏目,新开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创文创卫进行时”等2个专题专栏,及时归档“‘六稳’‘六保’”工作专题”、“靖安县‘五型’政府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和“2023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5个专题专栏;完成政府网站适老化改造,实现网站无障碍浏览;对网站信息定期开展巡查,有效减少错别字和表述不当问题,有效加强栏目更新维护的监测。根据有关单位上级要求,规范注销县公安局“靖安户政服务”微信公众号,对于保留的政务新媒体,强化日常监管维护,杜绝严重表述错误、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等“单项否决”问题出现;持续做好政府新媒体和微信工作群等专项整治,杜绝“指尖上的形式主义”。
(五)监督保障
我县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县政府主要领导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亲自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分管县领导经常性调度各项工作,县政府办统筹协调具体工作落实到位,不断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提质增效。
我县制发了《靖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靖安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靖府办字〔2023〕39号)等文件,指导开展各项重点工作。组织开展2次政务公开培训,详细讲解工作要点和上级有关要求,切实提高业务人员对各项工作的理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县内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靖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投诉、举报(靖安县双溪镇新大街一号政府大楼105办公室,联系电话:0795-4662133,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我县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23年度靖安县综合考核评价,由政府办组织实施。
我县各乡镇和有关单位均对社会评议方面采取积极态度,主动公开办公地址、联系方式、负责同志以及监督途径等信息,积极主动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2023年4月份、8月份组织乡镇、部门开展了2次政府开放日活动,440余名群众参与活动,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进行沟通交流。
2023年我县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18 |
1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7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05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148.042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2 |
1 |
0 |
0 |
1 |
0 |
2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3 |
1 |
0 |
0 |
0 |
0 |
1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1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22 |
1 |
0 |
0 |
1 |
0 |
2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人员配备不到位。个别单位政务公开人员变动频繁、专业水平不高,工作交换的阶段容易出现问题,影响工作开展。二是经验总结能力需要提高。近年来,在省市的关心支持下,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水平有明显提升,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总结典型经验做法不够到位,没有很好地将业务工作与政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等问题。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进一步提高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确保工作交接顺畅。二是加强监督指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县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鼓励工作创新,积极总结政务公开工作经验,切实推动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见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县今年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