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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靖安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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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靖安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根据三定方案,靖安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主要职能包括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和城市管理职责。靖安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办公室、宣教法制股、行政服务股、公用事业管理股、计划财务股、市容管理股、垃圾分类管理股、环境卫生管理股、市政管理股、园林管理股、市容监察中队、违建监察中队和数字城管股13个股室。2023年靖安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总额为15260.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6.37万元、项目支出14424.45万元;实际支出10458.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8.50万元、项目支出9729.63万元;总体预算执行率为68.53%。截至2023年底,靖安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有人数78人,其中在职人员41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7名,财政补助人员34名),退休人员36名,遗属人员1名。

(一)评价结论

本次评价在部门资料整理、数据分析、现场调研以及分析评价基础上,依据部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2023年度靖安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整体支出综合评价分数为73.50分,评价等级为“中”。各项指标评分情况见下表。

2023年度靖安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分汇总表

指标

决策指标

管理指标

产出指标

效益指标

合计

分值

15

20

35

30

100

得分

6.50

16.50

30.50

20

73.50

(二)存在的问题

1.行政执法职责落实程度不足,部门规划计划不够明确

一是行政执法职责落实程度不足。经查阅,县城管大队在编制部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时更易侧重于环境卫生、市政公用等城市管理职能,而对综合行政执法职责着墨不够,执纪执法、行政处罚等工作缺少明显的履行规划。二是部门规划计划不够明确,2023年的工作打算缺少总体目标和责任主体,计划实施内容缺少系统明确的归属,统筹安排水平有待加强。

2.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部门绩效管理工作需加强

绩效目标方面,县城管大队在设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时完全沿用年度工作计划,未能将部门计划完成的工作(即产出)以及拟通过这些工作达到的效果(即效益)简明扼要地描述出来。

绩效指标方面,一是未能细化分解绩效目标,如将路灯、执法人员、养护等非绩效目标内容设置为主要产出,年度工作计划的核心产出体现不足。二是三级指标设置不够合理,如将时效指标名称为“城区街道整洁完成及率”,指标名称不完整;又如将“绿化养护完成率”设置为时效指标,与数量指标“绿化面积”“养护面积”涵义重复等。三是指标值设置不够明确,“执法人员经费”指标值为“60”,且将效益指标全部设置为定性指标,可衡量性不足。四是指标框架不合理,将二级指标名称简化为一级指标名称,如数量指标名称简化为“产出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名称简化为“效益指标”。

3.部门预决算差异率较高,资金使用管理有待提高

一是部门预决算存在显著差异。一方面是年初预算数存在出入。根据《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2023年县城管大队年初预算为2879.2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128.88万元,占比73.94%,但《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显示,2023年县城管大队年初预算为4742.3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992.03万元,占比84.18%,前后预算数存在明显区别。另一方面是年度预算数远高于年初预算数,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显示全年预算数为15260.8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了10432.42万元的金额,导致部门决算失去检验预算编制质量的意义。

二是资金分配结果与工作计划不够匹配。已知2023年县城管大队工作分为“以创建卫生县城为抓手,着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扬优成势,持续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立足城市功能品质提升,着力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智慧城管建设,完善城市管理同步指挥平台”四大部分,而除预留经费外,部门项目支出2018.80万元划分为绿化养护费499.55万元、清扫保洁费823.32万元、市政维护经费235.91万元、路灯电费186万元、数字城管47.40万元、人员经费及公益性岗位补助175.64万元、东门广场、创建省级园林养护经费50.98万元,与部门绩效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内容不一致。

三是预算支出进度不足。截至20231231日,县城管大队项目支出预算安排14424.45万元、实际支出9729.63万元,支出进度为67.45%

4.年度工作完成质效仍需强化,部门履职工作存在提升空间

总体层面,2023年靖安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均走在省市前列,成功完成国家园林县城省级复查,获得2023靖安生活年”开幕式工作先进集体,但靖安县执法工作排名相对落后,且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名次较上一年下降。

工作层面,一是行政执法工作不够规范,根据《2023年全市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调研指导情况》,县城管大队在着装规范执行情况、日常执法规范性执行情况、案件办理程序规范情况、案件办理质量情况上共查处7次不规范问题。二是环境卫生基础有待完善。如:2024815日,城乡生活垃圾转运站才完成570.89万元的验收工作,远超过合同约定的产品正常运行时间;202499日,垃圾填埋场规范封场项目才完成98%的工程量,且在预验收时发现施工方未按照施工设计图纸上的要求铺设地下水导排井,预验收不合格;城北区域面积近3平方公里,却仅有4座公厕,不符合“每平方公里布局35座公厕”的国家标准,区域内公厕布局还有待优化。三是市容市貌管理水平需提高,2023年全县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以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较2022年下降了3.36个百分比、4.05个百分比、0.17平方米,且在现场巡查期间共出现5次电动车占道停放问题,在一定程度影响了城市面貌。四是数字城管反映不够明显,2023年整改率为98.15%,较2022年下降0.18个百分点,且对比2022-2023年最高互动数的五条视频,2023年抖音视频的点赞数、收藏数均较2022年有所下降。

5.县城基础设施管理需加强,部门长效管理机制需健全

第一,基础设施安全防范不足。2023年,垃圾填埋场工作人员在专业技能上有所欠缺,未能较好地操作渗滤液处理设备,日常管理能力有待加强,且市环保、市行政执法局督察出33处安全隐患,日常巡查及监管有待落实。

第二,智慧城管平台建设较为基础。目前,平台的区域摄像头铺设仍以城南范围为主,在公共设施、道路交通、环卫绿化等基础设施的智能化改造水平不高,且综合性的运营配套软件相对滞后,无法形成线上事件处理的完整闭环,距离“全域覆盖、动态掌握、及时反馈”的现代城市管理目标尚有差距。

第三,长效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一是法规体系不够完善配套,目前全国范围内尚无一部完整、系统的实体法出台,多限于一些条例或地方制定的规章、办法,而且有的法规规章条款标准不明确,对某些行为只有禁止性条款,没有详细处罚规定,缺乏可操作性。二是基层执法队伍不够稳定,县城管大队执法队伍人员配备较为紧张,以市容执法中队为例,现有4支队伍、每队7人、保持日夜轮换,单名队员的工作强度较大,且不具备行政执法权限的临聘人员和低学历人员居多,人员流失率较高。三是城市管理协调不够通顺,作为县政府直属参公事业单位,县城管大队执法资格受限,特别是多部门职能交叉的区域或是应急案件,常会出现沟通障碍和协调不力的问题。

(三)改进措施及建议

1.基于部门管理职责,完善规划-计划-绩效目标的编制路径

部门职责、规划、计划和绩效目标之间相互关联、相互支撑,共同构成了部门工作的管理体系。只有明确部门职责,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计划和绩效目标,并加强对它们的管理和监控,才能确保部门工作的高效开展,实现组织的战略目标。建议项目单位:一是明确部门职责的基础作用。根据《靖安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县城管大队的主要职责包括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和城市管理职责,明确了后续规划、计划和绩效目标的方向和范围。二是强调部门规划的引领作用。部门中长期规划是基于部门职责,对部门在一定时期内发展方向和重点领域进行的总体谋划,通常具有较长的时间跨度和较高的战略性,为计划和绩效目标的制定提供了宏观指导,更应对部门各项职能履行进行完整规划。三是落实年度行动计划。相较于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更加具体可操作,明确了部门在年度内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和进度要求,具体而言应将规划中的目标和任务分解为具体的项目、任务和时间表。四是确保绩效目标的衡量标准。绩效目标是基于部门职责、规划和计划制定的具体工作目标,用于衡量部门工作的成效和绩效水平,其应具有明确性、可衡量性、可实现性、相关性和时限性,能够真实反映部门的工作成果和贡献。

2.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切实加强部门绩效管理工作

一是明确绩效目标基本框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包括年度绩效目标和指标,其中绩效目标通常是对部门在年度预期要达成的总体成果的简洁描述,指标包括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四类一级指标和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等二级指标。二是合理设置绩效指标。在深入了解各类指标内涵的基础上,细化分解绩效目标,选取能够充分体现产出、效益的核心指标,并确保名称精确、指标设置与年度工作任务紧密相关,同时确保指标值的设置合理,提高效益指标的可量化程度,增强绩效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强化预算控制措施,提高财务管理工作质量

一是提高财务信息质量。要强化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管理等方面的监督力度,加强会计合适和财务报告报表的审核监督,保证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二是加强沟通和规划。在预算编制阶段,与上级部门、财政部门等加强沟通,尽量准确地采集下达的任务情况,并纳入预算考虑范围和调整预算规划,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和前瞻性;同时以工作任务为导向,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要充分沟通,深入分析业务需求和任务趋势,根据任务重要性和紧迫性合理分配资金,共同参与预算编制过程,确保资金分配结果与工作计划相互匹配,与部门整体目标内容保持一致。三是优化预算资金利用。充分发挥绩效的导向作用,深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意识,推动将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年度考核、监督问责相挂钩,运用好绩效评价结果,压实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各自的绩效管理与预算主体责任,倒逼实现预算编制精细化、预算执行序时化要求。

4.精准发力、重点推进,带动城市管理整体发展

建议县城管大队紧盯事关高质量发展的“要紧事”、事关民生保障的“具体事”和事关安全稳定的“急难事”,在精管善治提品质、统筹大局保安全、为民服务树形象上下功夫,一体推进市容环境整治,基础设施提升,综合要素保障等工作,以城管人的“辛苦指数”换取百姓的“幸福指数”。

一是持续精进执法水平和整体素质。如定期组织人员培训、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执法程序等,实现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对执法行为进行实时监督和评估,持续改善执法工作;同时,加强基层执法人员的选拔和考核、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福利待遇,以吸引和留住人才等方式优化人员结构。二是优化提升城市管理成效。环境卫生方面,积极落实垃圾填埋场等基础设施,用实际行动诠释责任和担当。市容市貌方面,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文明停车意识,并定期巡查有无电动车占道停放问题,同时加强绿化养护管理,提高绿化覆盖率。智慧城管方面,继续完善公共设施、道路交通、环卫绿化等基础设施智能化条件,以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支撑城市管理工作,同时坚持人民城市人民管,畅通公众参与城市治理的渠道,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治理格局。市政公用方面,以国家标准为目标,持续优化公厕布局,满足群众需求。

5.突出服务优先、强化科技赋能,构建城市综合管理体系

一是确保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强化底线思维,把安全发展贯穿于城市管理各领域和全过程,补短板、提能力、增仍需,系统提升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如加强对垃圾填埋场的管理,对其进行安全检查,完善设备设施,定期对工作人员专业技能进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二是逐步完善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推动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全面升级,基本形成线上线下协同、科学调度、精细管控、高效处置的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新格局。三是深化综合体制改革。适应基层城市治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形势,健全新体制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运行机制,健全指挥调度、案件审核、行政诉讼、行政复议、队伍管理等工作机制,确保依法履职。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研究制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长期发展规划和队伍管理办法,优化基层综合执法队伍结构。推进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有机融合,探索推动城管执法与跨领域跨部门的执法协同融合,形成城市治理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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