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县解决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迎检设施设备采购费用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l 概述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是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为加快推进全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提升靖安县义务教育基础设施水平和教育教学环境,靖安县立项实施解决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迎检设施设备采购费用项目。本项目资金投入预算845.98万元,实际支出845.9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l 评价结论
本次评价在项目资料整理、数据分析、现场调研以及分析评价基础上,依据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2023年度靖安县解决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迎检设施设备采购费用项目综合评价分数为82.33分,评级为“良”。各项指标评分情况见下表:
绩效评分汇总表
指标 |
决策指标 |
过程指标 |
产出指标 |
效益指标 |
合计 |
分值 |
20 |
20 |
30 |
30 |
100 |
得分 |
12 |
17.33 |
28 |
25 |
82.33 |
l 存在的问题
本项目实施仍存在如下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
1.绩效目标指标设置合理性不足,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一是绩效目标正常业绩水平呈现不足,绩效目标未对项目的产出和效益等进行概况性描述,仅将其概括为“安排城南小学校园文化建设,改造学校校园文化氛围”等内容,项目产出和效益描述过于笼统,不够明确。二是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准确,如将成本指标设置为“下达资金额度”“安排优质均衡发展迎检设备经费采购”,绩效指标设置准确性有待加强。三是绩效指标设置不够细化,仅将项目目标任务数设置为“校园文化改造事项=247条”,未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绩效指标明确性不足;四是绩效指标量化程度不够,如将社会效益中的“营造学校文化氛围”“促进教师教育教学效果”“改善办学条件”指标值设置为“有效”“有效提高”“明显改善”,完成标准不够明确清晰,可衡量性不足。
2.项目采购计划未进行编制,采购预算科学性有待加强
一是项目采购计划缺失。县教体局未制定靖安县解决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迎检设施设备采购费用项目采购计划。二是项目预算额度测算依据不够充分。县教体局并未事先完成项目的预算编制工作,而是在资金使用完毕之后再对预算额度测算进行补充,项目采购预算的制定流程有待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3.项目资金使用与预算批复不符,实施管理规范性有待增强
2023年度,县财政局共安排845.98万元给县教体局,用于解决靖安一小、靖安三中功能教室系列设备配备以及城南小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但根据《教育专项资金安排明细表》,县教体局实际将845.98万元预算资金分配至靖安一小、靖安三中、清华小学功能教室系列设备配备以及城南小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即县教体局对预算资金使用用途进行调整,但未履行相应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资金使用未完全与项目预算批复相吻合。
4.部分文化建设内容停留于设施建设层面,未真正落实到文化育人层面
作为学校德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校园文化建设是学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平台,也是培养学生形成良好道德价值观、实施全面素质教育的主要内容。但经评价小组调查,靖安县校园部分文化建设工作停留在设施建设及空间装饰层面,未能充分挖掘其深层教育意义。如城南小学校园内建设的“文化空间2”和“道德空间2”等区域,虽然已经建成,却缺乏相应的书籍或其他教育资源配备;另外还有一些空间虽摆放了书籍,但是仍旧更多地侧重于物质环境的营造和空间装饰的建设,而未充分注重通过文化设施、资源来实际推动学生品德修养与文化素养提升的作用。
5.学校食堂尚未投入使用,校舍资源利用率有待提升
经评价小组现场调研了解到,一方面,现阶段靖安县城南小学的食堂尚未投入使用,校舍利用效率有待提高。另一方面,靖安县城南小学不具备寄宿条件,在读学生上下学普遍以走读方式为主,学生在校用餐需求可能并不突出,食堂餐饮服务功能可能无法有效发挥。
l 建议和改进举措
针对上述问题,评价小组提出以下建议:
1.完善项目绩效目标填报,设定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
一是合理设置绩效目标,按照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预算资金安排情况,能够充分体现行业特征、全面、量化及可考核的预期效益目标;二是准确设置绩效指标,充分理解各项二级指标内涵,设置与部门年度工作任务数相对应的、能够满足二级指标特性的、体现项目工作内容的及精简提炼的三级指标。
2.加强对政府采购计划重视程度,提高采购预算科学性
一是加强对政府采购计划重视程度。政府采购计划是政府采购实施的必要前提条件。预算单位应根据《江西省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在4月30日前,根据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并报主管预算单位批准,保证后续采购按照计划的内容执行,增强计划对年度采购任务的指导力。二是明确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是部门预算编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使用财政性资金实施政府采购的基础,预算单位应当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确保部门预算编报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合理性,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3.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强化组织实施管理规范性
一方面,预算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刚性约束。部门预算一经批复,预算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按预算安排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使用预算资金,不能突破支出预算,并要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另一方面要严格履行变更手续。年度预算批复后,部门一般不作调整,确实需要调整的,应当严格按程序报批。
4.锚定文化育人根本落脚点,实现校园文化建设从完成“指标”落实到“效果”
作为学校德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校园文化建设是学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平台,也是培养学生形成良好道德价值观、实施全面素质教育的主要内容,校园文化建设效果应当反映在育人质量上。同时,校园文化包括三个层次,即物质文化层次、制度文化层次和精神文化层次。其中,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处于表层,精神文化处于核心。停留在物质层面的文化建设缺少了精神底蕴的支持,会削弱了校园文化对学生的教育功能。因此校园文化建设应当从完成“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的指标落实到“文化育人”的效果上,通过深入到内核层面、精神层面,把已经沉淀在学校中的情感因素、行为规范和价值导向挖掘出来,凝练成学校文化的核心精神,固化成良好的教风、学风、校风,真正发挥学校环境建设的育人功能,避免校园文化建设“空心化”。
5.充分进行事前需求评估,实现资源合理有效配置
一是进行事前需求评估,学校在进行校舍建设和改造前,应当进行全面的需求评估,确保每一项设施的建设都符合学校当前和未来的发展需求。二是加强管理与维护,通过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明确食堂及其他闲置空间的使用规则,确保资源得到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同时定期检查和维护这些空间,保持其良好的使用状态,避免因疏于管理而导致的进一步浪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