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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靖安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重点评价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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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靖安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重点评价报告摘要

一、评价部门概要

靖安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承担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会务、后勤保障等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承担着组织和实施县政府大院的物业管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等职能,内设科室7个。靖安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编制35人,其中:参公事业编19人,事业编16人2023年12月底在编在岗人员人数32人,包括参公事业编19人,事业编16人

根据2023年部门账面数据显示,2023年靖安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部门整体收入合计2553.23万元,支出合计2131.32万元,财政资金执行率为83.48%。

二、评价结论与绩效分析

根据《2023年度靖安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靖安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综合评价得分80.92分,评价等级为”。

2023年度靖安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整体绩效评价得分一览表

部门决策15分)

部门管理25分)

产出指标

30分)

效益指标

20分)

满意度

10分)

评价得分

9.00

16.70

28.22

17.00

10.00

80.92

(一)总体结论

2023年,靖安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围绕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推进节能减塑工作开展,继续以机关后勤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打造主动、高效的后勤服务体系”的目标定位,攻坚克难、真抓实干,推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和成效。但在管理执行过程中,还存在部门规划计划不到位、绩效目标管理待加强、资产和财务管理不规范、部门产出待强化、部分项目执行和支出规范性有待提高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应持续改进。

(二)总体绩效

1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设置快慢充电桩比例,县级办公区地面停车位数量251个,充电桩40个,车位充电设施配建比15.94%。

2)2021-2023年靖安县新购置车辆共49辆,其中20辆为新能源车辆,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40.82%。

3)靖安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开展节能减排系列活动;协助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和县生态环“世界地球日”、“六五境局等单位做好了“中国水周”、环境日”等一系列节能宣传活动;2023年《靖安县公共机构节能考核材料》在全省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工作中被评为三类县第5名。

4)公车管理方面靖安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3月完成2022年度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统计报告工作,梳理了2022年度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更新、处置等情况;2023年3月,委托县金融和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对公车中心7辆公务车辆进行拍卖处理。公车监管常态化,坚持按照“一车一档”原则完善车辆档案,规范车辆“一车一卡”加油制度管理。

5)机关后勤保障方面。一是加强安全保卫,进一步完善政府大楼安全保障工作,每天安排了一名干部在政府大厅值守,在元旦、春节、清明、端午、国庆等节假日由班子成员带队进行安全检查。二是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治理行动,对政府大楼的配电、电梯、水泵房、消防等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全排查。三是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力度,加快保修反馈,完成了墙体漏雨、卫生间整修、线路理顺、绿化亮化、定期消杀等事项。四是开展车位清理工作。对车位上长期停放的车辆进行清理,提高车位利用率,缓解干部职工停车困难。

三、存在问题

一)部门规划计划和绩效管理质量有待提高

一是绩效目标设置质量有待提高

靖安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年初制定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但办公用房管理等职能未在绩效目标表中体现,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规划计划相关性有待提高;工作计划中“完善办公用房使用长效监督机制”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均会产生可持续影响力,未设置可持续影响力指标;工作计划中“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工作”等工作计划未在绩效指标中体现,绩效目标和部门年度任务数不对应。

二是绩效管理流程执行不到位。

靖安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未开展绩效跟踪工作。

三是部门规划计划不到位。

靖安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制定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但中长期规划是针对公共机构节约方面的规划,对单位其他职能未做具体规划。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未明确责任主体,未针对部门全部职能的履行进行计划安排,比如未对机关食堂方面做具体规划。

(二)预决算管理有待提高

一是预算编制不准确导致预算执行率偏低

2023年支出预算完成数为2131.32万元(序时账),支出预算下达数为2553.23万元,支出预算完成率83.48%。

二资金使用合规性有待提高

1额资金支付没有事前审批流程,例如:2023年1月21#凭证,采购音频设备一批花费199,997.00元,未见事前审批流程。

2设备采购未成立验收小组验收,例如:2023年1月27#凭证,向靖安县靖和电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支付11720元购买打印机6台,验收单仅见一人签字未成立验收小组验收2023年1月35#凭证,支付刘红英12479元购买床上用品,未见验收。

(三)资产管理规范

1)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靖安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固定资产存放在靖安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人防办等不同地点,且未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未张贴固定资产的信息标签,固定资产卡片未表注保存位置,未定期盘点,资产台账和实际资产情况无法全面对应。

2)经核实相关资料及现场实地盘点,靖安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目前管理的公务用车共计47辆,核查过程中发现有三辆公车(赣C8715G、赣C8802G、赣C8817G)定位器已损坏,公车平台无法获取其准确位置及行驶数据,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监管。

(四)部分项目产出指标未达标,部分项目执行和支出规范性有待提高

一是部分数量指标未达标。

靖安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支付的工程项目共12个,其中11个在计划时间内完成,1个未在计划时间内完成,重要项目实际完成率91.67%,具体情况如下:靖安县政府大院停车优化工程合同约定2022年1月25日完工,实际2023年1月完工,且2023年1月43#凭证支付该项目70%工程款,附件中无验收资料,据了解该项目资金数额超出50万,正向审计局送审过程中。

二是部分项目执行规范性有待提高。

1)根据《宜春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第二章第七条“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利(以下统称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至本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名下。凡办公用房权属清晰、资料齐全的,由本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直接到有关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统一更名登记手续”,靖安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利应统一登记至靖安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名下进行管理。经了解,靖安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尚未开展该项工作,未开展的原因为省管局在2023年下发了办公用房权属登记方案,但宜春市办公用房权属登记方案于2024年7月26日才下发,按照宜春市要求市县同步展开。目前靖安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已初步草拟全县工作方案,并已发函给相关业务部门征求相关专班人员名单。

2)根据《公共机构能耗折标统计分析报表》,2023年靖安县公共机构总能耗按标准煤计算为2216.056吨,建筑面积53.7624万平方米,人数为30812人,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为4.12千克标准煤/平方米,人均综合能耗为71.92千克标准煤/人,高于《江西省“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十四五”时期江西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主要指标中2020年基期指标(人均综合能耗:67.63千克标准煤/人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3.93千克标准煤/平方米) 。经了解,能源数据是公节单位根据当月水电报销发票数据录入国管局节能数据系统,建筑面积由各单位据实填报,靖安县机关管理中心不会对以上数据进行核实。

三是部分项目支出规范性有待提高。

1)县人防办保障中心厨具购置等资金,财政指标3070000元,执行资金金额2366595元。

①2023年1月26#凭证,支付江西昌宏健康产业有限公司43200元购买跑步机两台,这两台跑步机未在网上超市购买未见询价比价流程,2021年11月17日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确定江西昌宏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为人防办健身房器材提供商,但是相应会议记录内容过于简洁没有写明选定这家供应商的缘由,且未见领导签字同意。

②2023年1月36#凭证,支付江西江南星厨房设备有限公司91290元,委托其对人防办厨房设备进行改造升级,在网上超市购买未见询价比价流程。

2)人防办生活保障房维修改造资金,财政指标3680000元,执行资金金额3212573.79元。

①资金被挤占96151.12元,其中巡察办改造工程挤占65468.12元、办公用品广告制作等挤占30683元,另有县人防办保障中心厨具购置费用349040元,会计做账时选错项目库导致该费用被归集到人防办生活保障房维修改造项目。

②施工前期流程执行不到位,2023年1月41#凭证,支付靖安县彭彤装修中心人防办生活保障区改造工程款70%共计391762元,存在先确定施工方,开始施工后补预算、财评等流程的情况,该项目没有招标却出具了招标控制价,且招标人处盖章人为施工方靖安县彭彤装修中心。

③监理费用支付不合理,2023年11月22#凭证,支付江西添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费196030元,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2023年10月16日,但是监理项目县人防办生活保障房维修改造工程在监理合同签订前就已经开工,无法确定是否对该工程进行实际监理。

四、相关建议

(一)提高绩效管理力度,通过绩效跟踪提高预算执行率

一是加强对《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的学习,贯彻落实文件要求。重视绩效指标来源,提高绩效指标和计划的相关性。设置绩效指标时建议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中长期规划、部门考核要求、资金管理办法等为基础,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具体要求,将部门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分解成具体指标,提高绩效指标和部门工作计划和职责的统一性。

二是通过绩效跟踪提高预算执行率。做实绩效运行监控,‌深化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完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规范性

一是完善资金审批手续财务人员应加强对财务制度的学习,从严把关,严格监督,规范事前审批和事后验收流程

二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规范性建立严谨的财务制度规范财务工作标准,定期对部门财务工作的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强化会计监督职能和审核责任。

(三)强化资产管理意识,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强化资产管理意识,贯彻资产管理制度。加强相关人员对固定资产管理正确认识和重视程度,积极学习并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等相关制度文件,建立资产日常管理和定期清查机制,明确各项资产的保存位置,完成资产贴标,进一步提升固定资产管理水平,加强固定资产标准化、统一化管理。

(四)事前做好项目规划,事中做好监督,事后做好审查,提高项目执行和支出规范性

一是提高项目执行规范性,事前做好项目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和管理制度,事中和事后根据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对项目管理规范进行审查和改进,‌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反馈,‌不断优化规范,‌提高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

二是提高项目支出规范性,对于专项资金‌应事前明确资金的具体用途和目的,‌确保资金与项目目标紧密相关,‌避免资金被挪用或误用;事中通过完善的审批机制和监管机制‌确保资金的使用合规性;事后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商讨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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