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靖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财政重点
绩效评价报告
委托单位:靖安县财政局
评价单位:江西靖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评价机构:江西源起思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报告时间:2024 年9月
江西靖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财政重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部门名称: 江西靖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预算编码: 141001
评价方式: 委托第三方评价
评价机构: 江西源起思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评价单位(盖章):江西源起思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上报时间:2024年9月10日
绩效评价结果
评价准则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评级等级 |
决策 |
14.00 |
4.01 |
差 |
管理 |
16.00 |
10.42 |
中 |
产出 |
35.00 |
31.68 |
优 |
效益 |
35.00 |
30.95 |
良 |
综合绩效 |
100.00 |
77.06 |
中 |
注:等级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绩效评价工作组与项目实施无直接利益冲突 |
摘要
一、部门工作概述
靖安园区管委会按照部门整体职能,主要开展招商引资、政策兑现、园区规划编制、园区环境保持和配套基础设施管护、企业矛盾纠纷协调以及安全隐患排查等相关工作,全年批复预算资金8360.8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各项预算安排和部门职责工作均有序开展,部门完成的决算支出811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32万元,项目支出7746.55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80.25万元);进一步推进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安全稳定等工作,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厚积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有力推动了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管委会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分为“77.06”分,评价等级为“中”。
二、评价总体结论
(一)评价得分情况
评价组通过现场核查财务数据与资料、实地核查、重点抽查及调查问卷等方式,根据《2023年管委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评分,综合评价得分为77.06分,评价等级为“中”。
表0:靖安园区管委会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内容 |
部门决策 |
部门管理 |
部门产出 |
部门效益 |
合计 |
指标分值 |
14.00 |
16.00 |
35.00 |
35.00 |
100.00 |
得分 |
4.01 |
10.42 |
30.68 |
30.95 |
77.06 |
得分率 |
28.64% |
65.13% |
90.51% |
88.43% |
77.06% |
(二)评价总体结论
2023年,靖安园区管委会围绕服务园区企业,强化“产业兴县,工业强县”理念为主线,全年按要求开展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兑现工作、企业扶持政策兑现、道路及环卫保洁、污水治理等工作,全年签约入园项目15个,签约金额27.55亿元,进一步提高园区发展进程。截至2023年底共计139家企业入驻,其中规上企业为64家,园区实现营业收入为82.57亿元,利润总额为4.65亿元,工业总产值为80.35亿元,实现税收总金额为21655.48万元,各项工作基本落实。但在部门工作管理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规划文件编制不及时,预算资金安排与实际需求资金不匹配,资金支出存在不规范以及日常监管力度不足。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未及时制度规划文件,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待提高
一是未及时制定部门规划文件。①未制定部门中长期规划。靖安园区管委会未根据部门工作特性制定部门中长期规划,部门中长期规划不完整,不利于为园区发展提供指导依据。②年初计划编制不完善。靖安园区管委会制定了《工业园区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打算》,制定了年度工作目标和3项工作任务,但未对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主体,且项目工作未涵盖部分职责内容、缺少安全生产监督、矛盾纠纷等目标,项目年度计划编制全面性不足。③部分工作年初未制度年度目标。实际核查发现,靖安园区管委会年初存在部分工作编制目标,不利于了解工作年度完成情况。如:未针对入园企业财政扶持政策兑现编制年初目标,进行资金申请时,未对预期补助内容进行资金测算,根据入园企业财政扶持政策全年各项绩效目标申报内容,计划补助29家企业,实际补助33家企业;缺少年初招商工作计划,不利于了解当年招商工作是否落实年初目标。
二是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不足。靖安园区管委会按要求编制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际核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①绩效目标未涵盖全部职责工作。靖安园区管委会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仅编制园区道路清扫和招商工作,未涵盖部门主要重点工作,入园企业财政扶持政策兑现、推动项目建设等工作内容,且项目预期效益内容撰写不明确,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合理性待提高。②存在项目效益指标难以衡量和工作任务不匹配。靖安园区管委会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产出、效益绩效指标,未根据《工业园区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打算》内容设定项目数量指标,项目数量指标制定内容不完善,且存在设置指标值不可衡量和项目关联度不大,如:经济效益指标中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效促进”,项目设定内容过于宏观,难以通过佐证材料进行证明指标完成情况。
2.预算资金安排精准度待提高,资金使用规范性不足
一是部分预算安排资金与实际需求不匹配。实际核查发现,存在预算资金测算依据不足,预算资金安排内容不匹配,未及时进行预算调整,如:①靖安县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编制费项目预算安排15万元,实际未达项目资金支出阶段,项目预算编制与工作任务不匹配;②收回企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费用预算安排278.499万元,实际支出90.64万元,任务所需资金仅为32.55%(未使用资金为支付江西安宝轴承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费用),项目预算编制与当年工作任务匹配度较低。
二是存在未按国库下达指标进行资金分配。靖安园区管委会未根据预算下达资金内容进行资金分配,实际核查发现,存在子项目需求资金和实际分配资金与国库下达指标不匹配情况,如:2023年绿化养护费绩效目标编制金额为37.189万元,实际靖安园区管委会与靖安县邵逸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签订合同金额为28.00万元每年,项目资金分配与实际情况不匹配,且仅从2023年绿化招商业务费中支出10.32万元,未根据预算下达内容进行资金分配,资金分配合理性待提高。
三是预算数据前后内容不匹配。①预算表政府采购预算与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预算安排数据不连贯。靖安园区管委会2023年预算表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为2万元,实际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预算资金为2.23万元,未见变动手续。②“三公”经费前后数据不一致。靖安园区管委会2023年预算表中“三公”经费支出表中预算安排资金为8.39万元(全部为公务接待费),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中公务接待费为2.80万元,实际核定下达“三公”经费为7.63万元(2.80万元为基本支出,4.83万元为项目支出),但“三公”经费为基本支出,不应当包含项目支出,且前后“三公”经费预算安排调整内容无明确变动内容。
四是存在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况。实际核查发现,靖安园区管委会进行资金支出时,未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资金支出和管理,存在以下问题:①资金支出不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方向。实际核查发现,存在项目资金支出用于日常办公支出。如:A.2023年绿化养护费项目资金支出2022年12月伙食补助费17479元、付公积金18000元、付排球比赛服装、运动鞋等费用8368.10元,付门卫意外伤害保险336元。②子项目资金相互混用。如:使用靖安县工业园财政管理办法项目资金支付绿化养护费73649元,挤占其他项目资金。③支付时间晚于合同约定时间。实际核查发现,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资金,如:靖安园区管委会与宜春兴华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签订的咨询费合同,约定最晚不迟于4月30日支付,实际于2023年7月6日支付。靖安园区管委会与靖安县龙图广告有限公司签订的围挡广告制作协议书,约定甲方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实际于2023年10月10日验收合格,2023年11月17日支付;2023年2月17日靖安园区管委会支付江西国益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环境检测服务费37.40万元,合同约定合同总价款37.40万元分两次支付,每次支付50%,实际一次支付,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金额。④审批时间早于支付或出差时间。实际核查发现,存在未要求先审批后开展流程,如:2023年7月记2号、记3号凭证,均于2023年7月10日支付电费,实际审批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2023年7月记16号凭证,出差人员于7月6日填报出差审批单,7月7日分管领导同意,但是出差时间是7月4日到7月5日,审批时间晚于出差时间。⑤审批内容不齐全或附件不齐全。实际核查发现,存在部分财务凭证缺少签字和会议纪要为附件。A.根据《靖安工业园区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一次性开支10000元以上的机关日常资金支出和工程项目50000元以上的支出,经党委研究后,方可报支,否则拒绝报销”,实际核查发现,2023年8月记4号支付7月份养护绿化费,缺少党委会议纪要附件;2023年12月记14号凭证,支付江西省空间生态建设有限公司营商环境“办理建筑许可”指标提升攻坚行动中园区区域评估事项经费,缺少党委会议纪要附件;B.2023年9月记5号凭证,支付赴合肥考察差旅费,使用行程信息提示单作为报销依据,未提供高铁报销凭证,不符合财务报销原则;C.2023年11月记6号凭证,支付中安广源检测评价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咨询费,缺少预案意见评审资料;D.2023年11月记36号凭证,支付工业园工会会员会费686.86元,无请款书。⑥财务做账处理不规范。A.做账迟滞。2023年7月记28号凭证,2023年3月9日靖安园区管委会以转账的形式支付了2023年2月食堂费用18770.88元,实际于2023年7月记账,记账工作开展迟滞。B.序时账与记账凭证不符。2023年12月记73号凭证,序时账为3942.72元,而记账凭证记录实际下发金额为7500元。
3.部门管理制度待健全,日常监管力度待提高
一是未及时制度部门预算绩效、资金管理制度。①部分管理制度未及时制度。靖安园区管委会未及时了解《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省级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绩〔2022〕9号)和预算资金管理要求,未制定部门预算资金管理办法、绩效跟踪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制度全面性待提高。②未开展年度盘点工作。靖安园区管委会未按要求开展年度固定资产盘点工作,不利于了解固定资产储存和使用状况。
二是公示公开项目绩效目标内容存在前后逻辑问题。靖安园区管委会按要求在2023年部门预算表中公开2023年绿化招商业务费项目绩效目标,预算申请资金为40.40万元,实际年度目标中撰写2023年绿化养护费37.189万元、招商经费14.4万元及业务费1.8万元,绩效目标申请财政资金与年度绩效目标内容不匹配。
三是部分工作未见考核验收资料。实际核查发现,靖安园区管委会靖安县邵逸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开展园区道路保洁及绿化工作,但未见其按月或年度开展考核工作,仅见按月度申请资金,不利于了解工作完成情况。
4.部门投入资金与效益发挥存在不匹配,个别指标存在逆增长
实际核查靖安园区2021-2023年各项指标发展情况,园区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总额、利润总额均逐年上升,但园区企业2022年实现税收缴纳总额和企业所得税总额较2021年处于下降状态。园区2021年政策兑现金额为806.18万元,园区实现税收总额为20241.33万元,2023年政策兑现金额为7060.75万元,园区实现税收总额为21655.48万元,税收总额增加额低于政策兑现增加金额;同时,2023年靖安园区管委会共计补助江西省金畅科技有限公司4840.01万元,含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转移支付资金1868.00万元,江西省金畅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由180953.40万元到2023年上升至191260.7万元,但产生税收贡献下降,增值税缴纳金额由2022年7830.29万元到2023年下降至5459.80万元。
(二)有关建议
1.完善部门规划目标及年度任务,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一是靖安园区管委会应着眼于部门职能、贯彻政府及上级党政部门指示精神,结合部门发展趋势,制定部门中长期规划,对部门职责履行及工作开展统筹谋划,为部门发展方向提供切实可行的指引,强化部门履职。同时,靖安园区管委会应根据部门职能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合理制定部门年度工作安排,做到部门计划与实际工作相关联且覆盖关键性工作;同时明确部门年度工作责任人,保障部门工作推进。二是靖安园区管委会应进一步强化绩效目标编制,组织业务部门、财务部门进行绩效目标制定方面的培训,加强与工作实施部门间的沟通,工作实施部门提供部门重点工作计划及工作实现目标的预期安排,制定绩效目标时应充分考虑与部门职能职责、行业发展、年度重点工作的因素,充分考虑到目标与部门年度计划的相关性、可评价性。
2.提升预算管理编制水平,加大资金监管力度
一是靖安园区管委会应加强年度资金需求预测,结合年度任务安排和资金需求进行预算资金编制,提高预算资金与实际需求资金的匹配情况,针对实际申请资金超出年度任务需求情况,应当进行资金调整申请或采取相应措施提高资金可拨付率。二是靖安园区管委会应当严格按照预算下达资金类别进行资金支出分配,不应子项目资金相互混用,提高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三是靖安园区管委会进行部门预算表编制时,应当充分考虑数据前后逻辑性和其他系统的数据关联性,尤其是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时,应当仅编制基本支出内容,提高预算表编制准确性。四是靖安园区管委会应当加大资金支出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各项法律法规要求,并安排专人进行复核,设置填报和审批分离岗位,针对提供资料签字不齐全或内容前后不规范情况,要求费用报销人员及时改正,未符合要求的财务报销应不给予支付。同时,出纳进行资金支出应当严格按照预算资金性质进行支出,不应当不同指标进行相关调节,提高资金支出规范性。
3.加大部门工作管理力度,规范开展各项工作
一是靖安园区管委会应当及时各项工作要求,及时针对预算绩效管理或业务管理等工作要求,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管理要求,每年开展一次盘点工作,提高固定资产管理力度。二是靖安园区管委会进行预决算公示公开时,应当仔细核对前后数据或内容的逻辑性,针对数据前后逻辑或内容不一致情况,应当及时调整,并重新公示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和公示公开的准确性。三是靖安园区管委会针对各项合同签订内容,应当均制定明确完善的成果验收机制,保障各项工作内容均能符合预期目标要求,提高资金支出的依据充分和效益。
4.评估政策兑现适用性,增强政策引导作用
靖安园区管委会应当针对以前年度编制的政策兑现文件,重新评估是否仍适用目前阶段园区发展状况,如发现存在政策投入与引导带动作用不成比例,应当考虑是否需要重新调整政策补助范围和标准。同时,靖安园区管委会制定企业扶持政策时,应当设定相应具体目标,保障财政资金扶持资金投入与产生的经济价值或社会价值具有匹配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