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如下: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询问记录;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
2.不动产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原件)
3.证明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材料(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等)
4.缴纳税收、契税凭证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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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齐全,三个工作日内办结!!!工作人员会以电话通知群众到不动产窗口领取证件!
咨询电话:0791-4668925
窗口地址:靖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后港路16号靖安宾馆院内)三楼不动产窗口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