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权利人原房产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13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我中心注销原证。
房屋权证人:陈声兰
房屋坐落:靖安县双溪镇曹山村上林组
房产证证号:0023310号
房屋面积:520平方米
联系地址:靖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95-4668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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