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不动产登记工作流程,方便购房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我中心大力推行购房人自行申请办理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工作,更好的维护群众利益。
根据《关于推行购房人自行申请办理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公告》所示,目前已开展该项工作的楼盘如下:
恒科悦玺:1号楼、2号楼、3号楼、8号楼、9号楼、10号楼、11号楼、12号楼、13号楼、18号楼。
符合以上公告所示情况的、相关楼盘的购房人可自行申请办理商品房所有权转移登记。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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