兑现类型:免申即享
重点支持:创业创新大赛获奖项目
可享受政策:对获得国家部委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配套奖励,获得江西赛区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 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配套奖励。
申报条件:获得国家部委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或获得江西赛区一、二、三等奖。
兑现方式:获奖公示后,县科技局确定拟补助对象并向县政府报批,经县政府批准后,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至补助对象。
文件依据:《靖安县关于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 助推“双一流”靖安建设的实施意见》(靖发〔2022〕5号)
业务股室:科技局业务股
咨询电话:13870509996、18720505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