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靖安县后港街南侧棚户区改造
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告
因靖安县后港街南侧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需要,靖安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后港街南侧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具体范围详见已公告的征收范围红线图)国有土地上房屋。根据法律规定,靖安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靖安县后港街南侧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论证,原则上同意该安置补偿方案。
现将《靖安县后港街南侧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征收范围通告并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为30日,即从2020年8月26日起至2020年9月24日止。在征求意见期间内,被征收人如对《靖安县后港街南侧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或邮件等形式向靖安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提出,并附身份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黄靖
联系地址:靖安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签约室(北大街1号原公安局二楼)
联系邮箱:japg0795@163.com
特此通告
附件:靖安县后港街南侧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靖安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5日
附件《靖安县后港街南侧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