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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危房改造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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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优先解决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居住安全问题。

    二、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中央和省财政分类补助为: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新建(翻建)房屋户均补助2万元;2、修缮加固户均补助0.6万元。舒城县财政追加补助标准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中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少数极端贫困户,新建(翻建)房屋户均追加补助1——2万元;2、修缮加固户均追加补助0.6万元。

    三、改造方式

    危房改造分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

    1、重建。拟改造农村危房整栋房屋属D级危房的应拆除重建。

    2、修缮加固。拟改造农村危房局部危险即属C级危房的应修缮加固,由农户自行修缮加固。政府提倡贫困户通过修缮加固解决基本住房安全。

    四、申报程序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由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实行三级公示制度,三级公示时间均不得少于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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