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试点领域信息公开>城市综合执法>执法依据、程序

2023年城管执法大队“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访问量:

关联稿件:

                      

普法责

任主体

普法

时间

普法类型

普法对象

普法内容

载体阵地

普法方式

时间节点

1

大队全体干部职工

第一季度

系统内普法

本单位职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干部大讲堂。

以案释法、法律咨询、法律讲座

1、执法培训期间。

2、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

2

大队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大众

季度

社会面普法、执法过程中普法

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社会大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江西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

融媒体设备、围挡、电梯(楼宇)广告、微视频、微信、宣传册(折页)、LED屏。

法律咨询户外宣传、学习培训。

1、贯穿于执法全过程,渗透于执法、各环节。

2、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宣传日

3

大队全体干部职工、社会大众

季度

社会面普法、执法过程中普法

干部职工、执法对象、社会大众

《宜春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

融媒体设备、宣传册(折页)、LED屏、微信公众号

法律咨询、户外宣传、学习培训。

1、贯穿于执法全过程,渗透于执法、各环节。

2、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宣传日

4

垃分办、社会大众

季度

社会面普法、执法过程中普法

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社会大众

《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公园、长廊、融媒体设备、围挡、宣传册(折页)、宣传栏、LED屏

法律咨询、户外宣传、学习培训。

1、贯穿于执法全过程,渗透于执法、各环节。

2、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宣传日

5

机关党委、局属各党支部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

系统内普法

本单位职工

《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干部大讲堂

法律讲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1、党委中心组学习日

2、党支部“三会一课”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