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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湖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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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县委、县政府要求,由靖安县高湖镇人民政府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靖安县人民政府网站(www.jxjaxzf.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需提出相关意见建议,请与靖安县高湖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靖安县高湖镇况钟路50号,联系电话:0795-4742101)。

一、总体情况

2022高湖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和省、市、县关于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锚定工作目标,回应社会关切,加大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监督,强化政策解读,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以一系列精准有效的务实举措,全面推进高湖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主动公开

高湖镇严格对照《靖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靖安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靖府办字〔2022〕41号)文件要求,依托靖安县政府门户网站,持续推进“五公开”各项工作内容。公开政策文件和发展规划,并采取文字、图文和视频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解读,做好决策公开;定时发布高湖镇工作动态,强化执行公开;及时准确公布高湖镇最新概况和财经信息,完善管理公开;建立健全高湖镇权责清单,加强服务公开;发布历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回复,规范结果公开;聚焦义务教育、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就业、社会保险等15个与群众息息相关的重点领域,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以我镇高湖村为试点,通过公开村情、养老、卫生、救助、财务等栏目,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村(居)延伸;顺利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活动相关稿件《江西省靖安县:“政务公开”暖民心》和《宜春靖安县高湖镇:“三进”架起干群连心桥》发布在“人民日报客户端江西频道”、“人民网江西频道”,并被选入“江西省人民政府”网站“乡镇(街道)优秀案例”栏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24条,政府12345热线共承接群众热线工单59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高湖镇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未发生超过规定答复期限的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高湖镇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高湖镇党政办公室和高湖镇便民服务中心统筹协调全镇政务公开工作,并安排了一名党政办干部负责政务公开业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要求,在《高湖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公开依申请公开收费标准;做好发布信息的“三审三校”和政策文件的合法性、规范性审查工作。

(四)平台建设

高湖镇在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完善专区硬件设施,设立报刊架,提供和张贴依申请公开表、政策汇编、公开制度、办事指南等文件,规范化、人性化划分功能区同时在各村(居)设立村务公开专栏,多种形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

(五)监督保障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镇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如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和举报,也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工作考核方面,靖安县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22年度靖安县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我积极配合考核工作。

对社会评议方面采取积极态度,主动公开办公地址、联系方式、负责同志以及监督途径等信息,积极主动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

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方面,2022年我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镇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政府门户网站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维护不到位;二是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向村延伸不够深入,村务公开有待推广和全面落实;三是部分栏目内容质量和准确度有待提升,偶尔出现错误表述。

针对上述问题,我镇将具体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对照上级要求,对公开栏目逐一设定更新周期,制定周期表和政务公开发布台账,对标对表,及时更新栏目,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提升业务干部综合素质。

二是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建设和新形势下“五型”政府建设为契机,继续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规范各村(居)政务公开工作,丰富各村公示栏内容,创新宣传方式,同时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不断拉进与群众的距离,持续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品牌,提高政府履职水平,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村(居)延伸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同时邀请上级部门政务公开业务骨干到我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我镇政务公开业务干部的文稿撰写和文字编排能力,推动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今年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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