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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湖镇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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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推进高湖镇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和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廉政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高湖镇几项会议议事规则。

   一、镇党委书记办公会议

  (一)议事范围:

  1、酝酿需要提交班子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

  2、对班子会议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进行协调。

  3、讨论分管领导认为需要提交集体研究的问题。

  4、交流日常工作,沟通对重大问题的看法,讨论一个时期的工作安排。

  5、干部调配问题。

(二)议事规程:

  1、镇党委书记办公会由党委书记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2、镇党委书记办公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确定。

  3、镇党委书记办公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不能参加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4、镇党委书记办公会是沟通情况、酝酿协商的一种议事形式,原则上不决定重大问题。

5、镇党委书记办公会由副书记负责记录并通知与会人员到会。

  (三)参会人员:

  镇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根据需要由党委书记指定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二、领导班子会议

  (一)议事范围:

  1、传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部署、布置的工作、指示和意见。

  2、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重点建设项目、阶段性中心工作布置、财政预决算、资金使用安排等。  

  3、本镇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部署和举措,包括本级班子、村级和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推荐、提名、任免、调整、退休、调入调出及奖惩事项;研究决定干部年度考核等次评定、表彰等事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布置,镇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立案及处理决定等。

  4、加强宣传力度,扩大对外新闻发布。讨论决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5、加强资金管理,镇机关运转经费凡1000元以上5000以下资金安排,由党委书记和镇长审定;凡5000元以上资金安排,由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审定。

  6、其他必须由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问题。

(二)议事规程:

  1、镇领导班子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2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镇长召集并主持。

  2、提交镇领导班子会议审议的议题,一般都由镇党政办公室先协调、汇总,报党委书记审定,或由书记委托镇长审定。会议原则上不临时增加议题。

  3、镇领导班子会议召开的时间和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的2天前通知与会人员,并同时送达有关议题材料(干部问题材料和绝密材料在会议召开时发,会议结束时收回)。所提交的议题材料一般不超过3000字,同时附上列席人员建议名单,最迟于会议召开1天前送镇党政办公室。涉及到几个口的问题,需事先协调好,拿出综合性意见。

  4、镇领导班子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才能举行。领导班子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5、对重大问题的决策,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有2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分管领导尤其要掌握第一手资料,作好充分准备,首先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要注意收集、征求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增强领导班子会议大事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对准备不充分、方案不周全、时机不成熟的议题,一般不列入讨论。

  6、镇领导班子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班子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表决一般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未到会班子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记入票数。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

  7、镇领导班子会议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重大问题,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讨论时,领导班子成员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有的问题如一时统一不了认识,凡可暂缓作出决定的,都应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议。同时,要加强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善于集中正确的意见,防止议而不决。

  8、酝酿或研究讨论重大问题,必要时可召开镇领导班子扩大会议。

  9、对重大突发性事件,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镇领导班子会议的,党委书记或镇长,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镇领导班子报告。

  10、镇领导班子会议由镇党政主任记录,会议决定的事项及时编发会议纪要,由党委书记签发。对需要相关单位落实的专项问题可发政府抄告单。分管领导应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党委书记或在下次领导班子会议上作扼要报告。

  11、班子会讨论的具体情况以及决定的事项,凡涉及保密内容的,如研究干部人事问题等,在没有公开以前,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三)参会人员: 

  镇党政班子领导、人大正副主席、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参加会议;遇重“三重一大”工作,邀请县第三纪工委书记参加会议;镇党政办主任、团委书记、妇联主席列席会议;其他办公室主任、干事、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相关议题。会议主持人还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三、干部例会

(一)、会议内容:

  1、各线办主任、工作组长、各村汇报近期工作开展情况。

2、通报上阶段工作督查和制度执行情况,布置下阶段工作,安排专题学习。

3、镇长布置工作。                              

4、党委书记点评、总结讲话。                     

(二)、会议规程:                        

1、干部例会每月召开1-2次,遇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时间。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干部,应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有发言任务的要委托其他干部代替发言。                          

2、干部例会由党委副书记主持。

3、学习专题由宣传委员负责。每半月安排1名干部上台授课。学习情况应及时记录、总结、报道。           

  (三)、参会人员:                            

全体镇政府机关干部准时参会,根据会议情况,由主持人确定各村、镇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会。

四、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一)、主题确定:

  1、由组织口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实际工作的需要,提出会议主题的预案,提交党委书记审定。

  2、主题确定后,由纪委、组织口分别报告县纪委、纪工委、县委组织部,并邀请他们派员到会指导。

  3、会前,由组织口围绕会议主题广泛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后,反馈到会上来。

(二)、会议规程:

  1、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二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2、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

  3、组织口要在会议召开前3天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和会议主题通知到与会人员,并将相关材料一并送达。

  4、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坚持讲党性、讲原则,有话当面讲。要发扬开展批评不护短、不回避矛盾,自我批评不怕痛、不怕丑的精神,努力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5、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班子成员,应在会前向党委书记请假,并围绕会议确定的主题向会议交一份书面材料。

  6、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由镇党政办主任做好会议记录,会后纪检干事、组织干事向上级写出专题报告。

  7、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主要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三)参会人员:

  镇党政班子成员,人大正副主席、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参加会议;县纪委、纪工委、县委组织部派员到会指导。镇党政办主任、纪检干事、组织干事、相关镇村干部列席会议。

五、村、基层站所负责人调度会

   (一)议事范围:

1、村(单位)重大项目建设需要讨论解决的问题;

2、安全生产、社会稳定方面存在的问题;

3、阶段性工作推进。

  (二)议事规程:

1、村党支部书记、主任调度会由镇主要领导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原则上每月1-2次。基层站所负责人调度会每年1-2次。

2、村、基层站所负责人调度会由召集人主持,其他班子成员因工作需要,经请示镇主要领导同意后亦可召开。

3、村、基层站所负责人调度会是沟通情况、酝酿协商的一种议事形式,不决定重大问题。

4、村、基层站所负责人调度会由党政办主任记录并通知与会人员到会。会议主持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他参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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