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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县政府办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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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靖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靖安县人民政府网站(www.jxjaxzf.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靖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靖安县双溪镇新大街1号,联系电话:0795—466213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靖安县政府办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130号)和《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2021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宜府办字〔20213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协调全县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靖安县政府办以《2021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指引,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要求,发了《靖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靖安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靖府办字〔202142等文件。严格把关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从严审核政策解读内容,做好政府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多平台同步发布工作,采用图文解读和视频解读等多样化方式解读政策文件,推动主要负责人对专业性较强的文件进行解读推行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高频服务事项公开,帮助企业群众快捷办理各类事项,提高办事效率统筹协调和指导完成其他省、市的相关任务。截止2021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类信息约300余条,门户网站信息154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靖安县政府办受理县本级依申请公开6件,在线5件,信函1件,其中自然人6件。靖安县政府办规范制作答复书,未发生超过规定答复期限的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靖安县政府办统筹协调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新《条例》修订了《靖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增加依申请公开收费标准信息,并指导乡镇和相关单位完成指南修订

(四)平台建设

靖安县政府办持续做好政府网站,“靖安县政府网”公众号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维护管理,完善各栏目设置和各模块功能积极落实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微信和QQ工作群集中清理整治工作,目前6个微信公众号和2个抖音短视频号已全部纳入国办政务新媒体管理系统

(五)监督保障

靖安县政府办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政务公开、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县内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靖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投诉、举报(靖安县双溪镇新大街一号政府大楼105办公室,联系电话:0795-4662133,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8:00-12:00,14:30-17:30),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工作考核方面,靖安县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21年度靖安县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由我办组织实施。

我办对社会评议方面采取积极态度,主动公开办公地址、联系方式、负责同志以及监督途径等信息,积极主动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

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方面,2021年我办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15

2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办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但还是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统筹协调和跟踪落实还要加强。虽然对各单位的信息维护更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但是有时不能及时检查工作落实情况;二是对乡镇和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动力度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对日常指导,加强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二是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上级工作安排,积极对接相关工作,聘请第三方公司进行专业指导,协调推动乡镇和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办今年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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