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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县水利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及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和联系方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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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余斌  职务:党委书记、局长


      一、工作职能:

(一)组织编制全县水利战略规划、主要综合规划、归口管里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拟订全县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

(二)起草水利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拟订水利工作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办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乡镇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

(三)承担买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和监测工作,组织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和监测工作,组织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和监测工作,组织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和监测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县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口设置管理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四)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河流干堤、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

(五)承担县河湖长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开展河湖长制工作,组织开展河湖长制工作的督察、督办,承担河湖长制工作的考核评

(六)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审核权限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检查。

(七)组织开展重点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八)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九)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大型调水工程前期工作,指导监督跨区域跨流域调水工程的调度管理等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职能:

(一)人秘股(财审股)。负责综合协调和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秘书、公文、政务信息、档案、保卫、保密、信访及机关内部制度建设;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公务员考核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职称评聘及系统的人才培训、工人技术职业技能鉴定、技术等级评审工作;负责乡镇基层水利站职工队伍建设行业管理的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水利政策调研和机关后勤工作。负责全县水利行业的财务、会计管理、劳动工资工作;对水利资金和经营管理进行宏观调控;对全县水利系统的国有资产进利资金和经营管理进行宏观调控;对全县水利系统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对全县水利系统的财务进行监督、审计;配合有关部门,对水利专项资金进行审计。

(二)水旱灾害防御股(河长制工作股、水政水资源股、水保股)。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水文工作。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承办县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县级河长开展督导、检查。协调解决县级河长交办的工作。对下级河长制相关工作进行督察、督办。督促县级责任单位履行河长制部门工作职责,调度检查各地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督导各县级相关责任单位、各地开展流域突出问题整治。督促、指导下级落实“一河一策”方案。组织县级、指导下级河长制考核评估工作。

协调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利口有关工作,归口管理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水利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主管全县水利行业政策、法规、体制改革、水行政执法和水政监察工作;起草水利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和办理;归口协调跨乡镇和部门间的水事纠纷。负责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证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及管理工作;主管全县节水和城乡供水水证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及管理工作;主管全县节水和城乡供水水评价。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和监测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省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承办县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工作。负责全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对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应用工作,组织全县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全县水土流失调查、动态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县级权限内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并监督实施和组织验收。指导全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组织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协调全县水土保持宣传、技术推广和技术培训工作,管理、指导水土保持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三)农村水利与建设管理股。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库、堤防、水闸(新建、除险加固)等的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归口管理水利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度、造价管理,承担水利建设质量考核工作。负责水利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指导、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指导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工作,研究提出全县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全县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有关规范、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灌排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灌区和重点灌排泵站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灌溉实验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与管理,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小水电改造、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工作,组织指导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管。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四)监督与规划计划股。督促检查水利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利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水利行业监督检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县水利战略规划、主要综合规划,归口管理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对外经济和技术合作。拟订全省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重要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

法定依据

中共靖安县委办公室靖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安县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靖办字〔2019〕37号

三、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和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靖安县环城北路(江西九岭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隔壁)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795-4662717(值班电话)


​靖安县水利局内设机构联系方式


内设机构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人秘股

胡燕

0795-4662717

水旱灾害防御股

应金水

0795-4662717

农村水利与建设管理股

邓俊锋

0795-4662717

监督与规划计划股

郑安华

0795-466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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