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靖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安县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靖府办字〔2023〕63号)文件精神,并和县财政局、各乡镇有关人员对承接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且实地验收。现对拟补助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日期:2024年2月21日—2月27日,公示期7天,如有情况不符请于公示期内反馈。
公示电话:0795-4657210 联系人:漆卫星 余祖生
附件:
根据靖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安县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靖府办字〔2023〕63号)文件精神,并和县财政局、各乡镇有关人员对承接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且实地验收。现对拟补助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日期:2024年2月21日—2月27日,公示期7天,如有情况不符请于公示期内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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