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企业奖励的政策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11-03 14:46:00

兑现类型:即申即享

重点支持:全产业

可享受政策:符合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条件,每超比例安置1名残疾人,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上年度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3倍给予超比例奖励。

申报条件:

1.前三年按比例安排了残疾人就业或足额缴纳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在江西省执行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的企业,超过本单位职工总数1.5%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1人以上(含1人)的。

兑现方式:每年8月1日至9月30日向县残联申请上年度超比例奖励

文件依据:《江西省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企业奖励的办法(试行)》(赣残联发〔2021〕4号)

业务股室:残联教育就业股    

咨询电话:0795-4667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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