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府厅发〔2024〕1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关于进一步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进一步深化省以下财政
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20号)精神,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进一步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要求,注重体制的全面规范、激励相容,平稳有序调整增量、优化存量,在分税制的原则框架内,进一步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力争到2025年基本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省以下财政体制,为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江西篇章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二、完善省与市县政府间财政关系
(一)合理划分省与市县财政事权。深入推进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划分改革,根据基本公共服务受益范围、信息管理复杂程度等事权属性,清晰界定省以下各级财政事权。
1.将全省性发展战略规划、促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体现省级调控管理的重大事务确定为省级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