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文件制定背景依据是什么?
答:为早期发现、诊断和治疗危害女性健康的恶性肿瘤及妇科疾病,切实提高广大女性干部职工健康水平,巩固我县“国家宫颈癌早诊早治示范项目县”“全国子宫颈癌早诊早治示范基地”“妇科病筛查中心”建设示范点工作成效,在全县开展妇科病普查早治工作。
根据《靖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安县“加速消除宫颈癌”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问:工作目标是什么?
通过全面开展全县宫颈癌及常见妇科病普查早治,掌握我县女性恶性肿瘤及妇科疾病的发病情况,提高癌症早期诊断、早期治疗率和五年生存率,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加快我县宫颈癌消除进程,保护和增进广大女性健康。
问:此次普查对象是哪些人群?
答:本次普查对象为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及各部门女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
问:此次普查什么时间开展,普查地点是哪里?
答:普查时间为3月5日-3月31日。
普查地点为靖安县子宫颈癌防治研究所(石马中路29号,联系电话:0795-4667426、0795-4662733)。
问:普查哪些项目?是否收费?
普查项目收费按以下标准给予优惠:
1.人乳头瘤病毒检测(HPV)147.5元/例(正常收费标准300元/例);
2.液基薄层细胞检查(TCT)70元/例(正常收费标准100元/例);
3.全自动阴道炎NAG联合检测 60元/例(正常收费标准88元/例);
4.鳞状细胞癌相关抗原检测55元/例(正常收费标准64.5元/例);
5.彩色多普勒超声(经阴道)检查80元/例(正常收费标准120元/例);
6.电子阴道镜60元/例(正常收费标准84元/例);
7.白带例检 5元/例(正常收费标准6元/例)。
筛查经费由各单位给予保障。
问:活动如何开展?
答:普查项目由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女性干部职工身体健康状况选择开展,其中人乳头瘤病毒检测(HPV)为必检项(未有性生活女性除外)。具体的全县妇科病普查早治时间安排表请参见政策文件附件1。
咨询人及联系方式:
县宫防所,金萍,0795-466742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