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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靖安县“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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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背景依据

2021年7月,国务院印发了《“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2021年11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中共宜春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帮扶残疾人就业及社会福利制度等提出明确要求。《宜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对提升残疾人服务保障水平作出专节部署。

二、 出台目的

“十三五”规划的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广大残疾人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如期实现。但残疾人仍然是一个特别需要关心帮助的困难群体,残疾人返贫致贫风险高,社会保障和就业质量还不高,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残疾人事业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科学谋划好“十四五”全县残疾人事业,大力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对加快推进我县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 主要内容

围绕建设“双一流”靖安,聚焦残疾人社会保障、就业创业、康复服务、特殊教育、文化体育、无障碍环境建设等重点内容。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以推动我县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提出“十四五”时期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十四五”时期我市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14项主要指标。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结合解决残疾人急难愁盼问题和提升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水平,提出6项重点任务,即残疾人社会保障功能更加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水平不断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残疾人特殊教育全面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更具活力、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规范推进。

第三部分主要举措。围绕社会保障、就业创业、特殊教育、康复服务、文化体育服务、平等参与环境、科技助残、基层组织建设等八个方面,提出37项具体举措,并设置6个专栏26项重点推进事项。

第四部分保障实施。从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经费保障和健全监测评估等三个方面作出规定,确保《规划》落地见效。

四、 惠民利民举措

一是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帮扶政策。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纳入监测和帮扶范围;落实地方政府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为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按月足额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动态调整机制。

二是推动残疾人就业纳入公共就业同步规划实施,共享公共“普惠”政策,促进残疾人平等就业;完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强化在岗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大力扶持吸纳农村残疾人或农村重度残疾人家庭成员就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乡村振兴文化旅游企业(公司)等涉农合作组织。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

三是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做好控辍保学。落实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一人一案”科学教育安置;因地制宜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资源。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随班就读、特殊教育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标准按特殊教育学校执行。继续对残疾学生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为残疾学生提供辅助器具、特殊学习用品、康复训练和无障碍等支持服务,满足残疾学生融合教育多样化需求。

四是落实国家、省、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结合“残疾预防日”“预防出生缺陷日”“爱眼日”“爱耳日”等节点,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常态化残疾预防筛查机制,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发育障碍致残。大力推进0—6岁儿童残疾筛查,积极开展残疾人群体心理健康教育服务,提升残疾人群体心理健康水平。确保到2025年0—6岁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加强儿童康复保障,关注生命早期1000天儿童健康保障,进一步完善康复服务体系,

五是持续开展“残疾人文化周”“五个一”文化进家庭进社区等残疾人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加强残疾人基层文化服务,不断满足残疾人文化需求、增强残疾人精神力量;加大为残疾人服务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举办不同类别的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赛事或活动,推广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项目和方法,推动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逐步常态化;保障残疾人享有更多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和机会,开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全国残疾预防日”等助残宣传活动。

六是落实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关于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规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江西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江西省残疾人就业办法》《江西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八五”普法重点任务;坚决打击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残疾人权益维护应急处置机制。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江西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办法》,新建设施严格执行无障碍相关标准规范。在乡村建设行动、城市更新行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居住社区建设中统筹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

五、专业词汇

1.建立并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2.残疾人康复机构与特殊教育学校相互配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建设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

3.鼓励依托现有特殊教育和康复资源等开展孤独症儿童教育。支持高校残疾毕业生从事特殊教育事业。

4.加强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人才队伍培养,推进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在特殊教育教材的应用。

(解读人:熊晓莉   联系电话:0795-4667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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