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有关精神,根据《江西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发区赋权工作的通知》(赣政务明电〔2024〕12号)文件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开发区赋权工作,更好实现“园区事、园区办”,县职转办会同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梳理了《靖安县赋予县工业园区部分县级经济管理权限目录(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相关事项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8月1日至9月1日
二、修改意见反馈
请社会各界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将修改意见反馈至靖安县政府办505(邮箱:jaxysb203@163.com),并请注明提出修改意见者工作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联系人:舒嘉 0795-4662464
靖安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
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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