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靖安县仁首镇大团村卫生室(姜凤金)存在超医保支付政策范围违规行为,涉及医保违规基金341.74元。根据《宜春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341.74元,责令立即整改。
2. 靖安县仁首镇团结村卫生室(黄业章)存在超医保支付政策范围违规行为,涉及医保违规基金247.59元。根据《宜春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247.59元,责令立即整改。
3. 靖安县高湖镇山口村卫生室(谢贤德)存在超医保支付政策范围违规行为,涉及医保违规基金114.66元。根据《宜春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114.66元,责令立即整改。
4. 靖安县高湖镇高湖村卫生室(沈春华)存在超医保支付政策范围违规行为,涉及医保违规基金890.67元。根据《宜春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890.67元,责令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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