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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靖安县城区与各乡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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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府字〔2025〕12号

靖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靖安县城区与各乡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

更新成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公示地价制定更新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函〔2023100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我县进行了新一轮城区与乡镇土地级别、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并已报请宜春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宜府字202524号)。现将更新后的靖安县城区(含工业园香田新区、雷公尖乡、香田乡)与各乡镇土地级别、基准地价予以公布。

一、城区土地定级的区域划分范围

城区土地定级划分为Ⅰ-Ⅳ四个级别,范围包括建成区和规划区东至县工业园区(雷公尖区);南至县工业园区(香田新区)城南大道;西至中部梦幻城城南大道红岗大道;北至环城北路靖安中学雷公尖乡人民政府土地总面积约为20.59平方公里,各用途各级别四至范围表详见表1至表4用途各级别基准地价图详见附件1至附件4

1:靖安县城区商服用地各级别四至范围表

土地级别

分布范围(潦河以南区域)

分布范围

(潦河以北区域)

面积

(公顷)

I

东至:双溪大道以东区域自然资源局区域清华大道以东区域;

97.26

南至:南洪新村尚景花苑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西至:罗家巷石马南路以西;

北至:潦河县人民政府靖安三中县自然资源局;

II

东至:沿河东路清华大道以东区域;

东至:双溪大道以西区域;

330.32

南至:城南大道百塘路宝峰南大道;

南至:潦河;

西至:清湖广场清湖北路以西罗家巷以西城南大道;

西至:石马北路;

北至:沿河中路沿河南路;

北至:况钟大道

III

东至:沿河南路清华大道(中部梦幻城段)以东;

东至:安居路;

590.17

南至:清华大道(中部梦幻城段)范围界限;

南至:潦河、况钟大道

西至:光明路县党委校;

西至:云飞路;

北至:沿河南路;

北至:人民法院环城北路;

IV

I 、II 、III 级以外更新范围以内。

1040.90

2:靖安县城区住宅用地各级别四至范围表

土地级别

分布范围(潦河以南区域)

分布范围(潦河以北区域)

面积

(公顷)

I

东至:清华家园况钟园林沿河南路;

192.99

南至:南洪新村尚景花苑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清湖农贸市场;

西至:罗家巷清湖北路;

北至:潦河

II

东至:潦河、靖园、感古路

东至:三苏路;

536.01

南至:城南大道;

南至:潦河;

西至:县党委校光明路;

西至:石马北路;

北至:潦河、登高山路、靖园

北至:环城北路;

III

东至:沿河南路(规划)香田村村民委员会以区域;

东至:安居路;

394.53

南至:城南大道环城南路;

南至:潦河;

西至: 中部梦幻城感古路;

西至:云飞路;

北至:城南大道宝峰南大道;

北至:范围边界线;

IV

I 、II 、III 级以外更新范围以内。

935.12

3:靖安县城区工业用地各级别四至范围表                                        

土地级别

分布范围(潦河以南区域)

分布范围(潦河以北区域)

面积

(公顷)

I

东至:沿河南路况钟园林清华大道以东区域;

169.30

南至:登高山路美庐花园双溪镇中心小学后港路;

西至:清湖北路罗家巷;

北至:潦河

II

东至:沿河南路感古路;

东至:三苏,学府路

401.43

南至:城南大道;

南至:潦河;

西至:城南大道环城西路;

西至:石马北路、九岭路

北至:潦河

北至:况钟大道;

III

东至:沿河南路(规划)香田村村民委员会以区域;

东至:清风路

416.18

南至:环城南路;

南至:潦河、况钟大道

西至: 中部梦幻城光明路;

西至:环城西、云飞路

北至:潦河、春秋盛苑;

北至:环城北路

IV

I 、II 、III 级以外更新范围以内。

1071.74


4:靖安县城区公共服务用地各级别四至范围表

                                                                    土地级别

分布范围(潦河以南区域)

分布范围(潦河以北区域)

面积

(公顷)

I

东至:国土大厦工商新村;

133.31

南至:农车港新村、登高山路

西至:罗家巷;

北至:靖安县第一小学、靖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II

东至:沿河南路、清华大道以西区域

东至:双溪大道以西区域

601.13

南至:城南大道;

南至:潦河;

西至:清湖广场、城南大道

西至:石马北路

北至:潦河

北至:况钟大道

III

东至:沿河南路(规划);

东至:安居路;

470.93

南至:环城南路以北区域

南至:潦河;

西至:光明路、县委党校

西至:云飞路

北至:宝峰南大道、潦河

北至:环城北路

IV

I 、II 、III 级以外更新范围以内。

853.28


二、城区与各乡镇土地级别基准地价

5:靖安县城区商服、住宅、工业以及公共服务用地和公用设施用地基准地价表



6:靖安县各乡镇各地类基准地价表

乡镇名称

土地

级别

商服用地

住宅用地

工业用地

公服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

万元/亩

/㎡

万元/亩

/㎡

万元/亩

/㎡

万元/亩

/㎡

万元/亩

宝峰镇

630

42.00

498

33.20

113

7.53

218

14.53

200

13.33

448

29.87

375

25.00

84

5.60

166

11.07

152

10.13

三爪仑乡

625

41.67

495

33.00

108

7.20

216

14.40

201

13.40

442

29.47

380

25.33

84

5.60

163

10.87

152

10.13

高湖镇

650

43.33

543

36.20

118

7.87

217

14.47

200

13.33

486

32.40

420

28.00

103

6.87

186

12.40

170

11.33

428

28.53

380

25.33

84

5.60

160

10.67

145

9.67

官庄镇

620

41.33

482

32.13

118

7.87

216

14.40

199

13.27

411

27.40

343

22.87

103

6.87

185

12.33

168

11.20

345

23.00

291

19.40

84

5.60

154

10.27

141

9.40

仁首镇

670

44.67

524

34.93

118

7.87

218

14.53

203

13.53

486

32.40

380

25.33

103

6.87

188

12.53

172

11.47

392

26.13

318

21.20

84

5.60

164

10.93

151

10.07

水口乡

584

38.93

462

30.80

115

7.67

208

13.87

189

12.60

377

25.13

328

21.87

84

5.60

160

10.67

148

9.87

都镇

582

38.80

416

27.73

113

7.53

208

13.87

190

12.67

369

24.60

316

21.07

98

6.53

182

12.13

161

10.73

308

20.53

257

17.13

84

5.60

152

10.13

139

9.27

中源乡

1149

76.60

1037

69.13

123

8.20

231

15.40

212

14.13

934

62.27

767

51.13

105

7.00

208

13.87

182

12.13

818

54.53

652

43.47

84

5.60

172

11.47

155

10.33

内涵:估价时点为2025年01月01日,设定的容积率为:商服用地1.0,住宅用地1.4,工业用地1.0,公服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文化用地、体育用地、机关团体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社会福利用地)1.4;公用设施用地1.0;设定的开发程度为:红线外“五通”红线内“场地平整”(“五通”指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商服、住宅、工业用地、公服和公用设施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国家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即: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公服和公用设施用地50年。

三、宗地地价评估

宗地地价是基准地价范围内某一宗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格。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利用基准地价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等评估成果,按照替代原则,就待估宗地的区域条件和个别条件等与其所处区域的平均条件相比较,并对照修正系数表选取相应的修正系数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进而求取待估宗地在估价期日价格的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x----区域因素修正系数;

y----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w----其他因素修正系数;

i----区域因素个数;

j----个别因素个数;

L----其他因素个数

F——土地开发程度修正

四、严格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

凡需使用国有土地,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划拨方式供地外,一律实行出让、租赁等有偿使用供地。具有竞买条件的,原则上采取招标、挂牌、拍卖方式。不具备竞买条件,采取协议方式出让的,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70%。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靖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靖安县城区土地级别基准地价的通知》(靖府字2022〕22号)与《靖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靖安县中源乡等八个乡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的通知》(靖府字2022〕20号)的相关成果终止使用。

附件:1.靖安县城区商服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图

2.靖安县城区住宅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图

3.靖安县城区工业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图

4.靖安县城区公服和公用设施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图

5.宝峰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图

6.三爪仑乡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图

7.高湖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图

8.官庄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图

9.仁首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图

10.水口乡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图

11.都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图

12.中源乡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图

2025年71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附件7

附件8

附件9

附件10

附件11

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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