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府字〔2024〕30号
靖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
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
一件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第4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将《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4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
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24〕8号)和《宜春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方案》(宜府发〔2024〕4号)要求,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推动企业和个人生命周期内部关联性强、高频的跨部门“一件事”实现“一次办”,打造“高效办成一件事”政务服务审批新模式,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进一步擦亮“靖心安心”营商环境服务品牌。
二、工作目标
2024年底前,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全部完成国家和省里部署的25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任务。以增值服务改革为契机,推出不少于1件本地特色“一件事”,为企业和群众办事主体提供便利,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三、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畅通政务服务渠道
1.推进线下办事“只进一门”。纵深推进通用综合窗口改革,优化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布局,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将“一件事”纳入通用综合窗口统一受理,不断优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办理模式。规范编制集成化“一件事”工作规范和办事指南,完善跨部门、跨区域办事的业务标准和操作规程。以创建政务服务示范大厅为契机,构建高标准的“政务服务综合体”。进一步提升自助办水平,对政务服务中心自助设备服务内容进行充实完善,打造更高水平的自助服务。(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县营商办、县直有关单位)
2.推进线上办事“一网通办”。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推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同级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和办理。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立足业务实际,着力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办深度,实现更多高频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依托江西政务服务网、“赣服通”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在实现国家和省部署“一件事”上线的基础上,上线本地特色“一件事”,实现更多业务办理过程“一次提交”、办理结果“多端获取”。把“一件事”服务与“赣通码”应用试点相结合,加大相关业务系统的整合力度,探索创新应用,实现“一码通办”。(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直有关单位)
3.推进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一呼即办”。深化“接诉即办”机制改革,不断提升12345热线工单接办效率,形成全流程高效受理政务服务咨询、投诉、求助、建议和在线办理指导机制。提高12345与110对接联动效率,科学合理分流非警务求助。加强12345热线与政务服务平台投诉建议体系、“好差评”体系等业务协同,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创新政务服务模式
4.强化审批事项集成办理。立足企业和群众业务需求,将需要多个部门或跨层级办理的,关联性强、办理量大、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多个事项集成办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件事一次办”“一类事一站办”,推动企业群众办事从跑部门向跑窗口转变、从跑多个窗口向跑综合窗口转变。充分整合不同部门政策、业务、系统、数据,实现信息数据共享,重构跨部门办理业务流程,优化前后置环节,通过数据共享核查、电子证照、电子材料复用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强化线上线下联动,开展并联审批、联合评审、联合验收等,推动实现线上一网申请、线下最多跑一次。(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县营商办、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5.推进“容缺制+承诺办”受理。立足省、市、县公布的可实行“容缺制+承诺办”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结合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对风险可控、纠错成本低且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风险的政务服务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审批服务模式。根据政务服务事项实施难度、风险可控程度、服务对象信用状况等,采用申请材料后补或免交、实质审查后置或豁免等方式,签订告知承诺书,明确办理条件,约定责任义务。加强审批、监管、执法、信用等部门协同,建立差异化的告知承诺事后核查和风险防范机制,并逐步推动将承诺和履约信息共享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县营商办、县发改委、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推进高频事项免证办。依托“赣服通”靖安服务分厅,打造高频事项“无证办理”专区,关联使用频率高的、已开通的电子证照的模式,实现更多高频事项“免证办”。深化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和电子印章应用,扩大电子印章住房公积金、交通运输、公共教育、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普惠金融等场景的应用,原则上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提交、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核验的事项免于提交证明材料、能够提供电子证明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推动企业群众在业务办理中“免证办理”。(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县营商办、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委、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靖安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7.推进事项“跨域通办”。聚焦企业跨区域经营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梳理完善本地区“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事项清单。进一步拓展政务服务“异地通办”合作范围和深度,持续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以政务晓屋“云坐席”上线运行为契机,增强与省内外县区业务联系,延伸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服务范围。(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8.强化政务服务帮代办。建立“线上+线下”帮办代办双渠道、配齐配全“小赣事”帮代办服务人员、健全完善帮代办服务机制,促进帮办代办服务提质增效。线上持续完善“赣服通”靖安服务专厅“帮代办”专区事项,实现服务内容实时精准推送至帮代办人员;线下进一步强化帮办代办队伍建设,打造线下帮办代办服务专区,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陪同办、代理办、优先办、上门办等服务。依托增值服务改革,打造企业综合服务专区,加强项目全流程帮办代办,及时解决项目审批服务中的难点问题。(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政务服务数字赋能
9.发挥政务服务平台支撑作用。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强化公共服务和公共应用支撑体系建设,提升本地区政务服务平台事项标准化水平,推动事项标准统一、业务协同联动、服务高效同质,提升平台应用创新能力。提升管理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公共基础支撑能力。加快推进县本级自建政务服务业务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联通,实现一窗办、网上办和业务数据回流。(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0.提升数据共享实效。进一步完善政务数据共享机制,依托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编制数据共享清单,汇总政务服务数据共享需求,明确数据供需对接、规范使用、争议处理、安全管理、技术支撑等制度流程,推进跨部门、跨层级数据依法依规有序共享。提高“一人一档、一企一档”和电子材料共享库等业务主题库的数据归集质量,实现一数一源,并编制数据对接规范。(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县营商办、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1.积极探索“智能审批”政务服务模式。以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革新为契机,充分发挥大模型及政务数字人能力,进一步提升智能导办、智能预填、智能审批、智能推荐等业务能力,通过并联审批、业务梳理、数据共享等方式,推动部分集成事项“智能审批”,为企业群众提供精准高效的人机交互式的咨询问答、材料智能制作、在线帮办等服务,享受高效、便捷、多元化的服务体验。(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发改委、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推动集成服务扩面增效
12.扩大公共服务集成服务范围。推动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电气、网络通讯等公用事业领域高频办理的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接入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公用事业相关单位从企业和群众视角梳理服务事项、优化办事流程,提供水电气户号及坐落等结构化数据查询接口,推进水电气过户和不动产登记、水电气网报装和投资建设审批等事项跨领域集成办理。(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大队、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警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13.提升政策精准服务水平。依托全省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赣企通”,面向全省市场主体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全面梳理惠企政策条件和适用规则,实现惠企政策精准匹配“免申即享”。强化惠企政策兑现服务,规范惠企资金拨付、优化政策兑现办理流程、建立政策常态化更新机制。依托平台拓展项目服务、行政许可、人才奖补等高频政务服务。整合优质市场资源,提供园区、招商、金融、人力资源、物流等利企便民政策和服务主动精准推送。(责任单位:县营商办、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财政局、县工信科技商务局、县人社局)
14.丰富增值服务内容。从企业需求出发,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做优增值服务文章,深化“1+6+N”涉企增值服务体系,打造线下“企业综合服务专区”。拓展政策服务、法律服务、人才金融服务、招投标服务、中介服务、诉求服务等6个涉企增值服务领域,梳理完善“增值化”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涉企服务从“多头分散”转变为“一站集成”,全力构建全链条、全天候、全过程的服务新生态,推动政务服务从便捷服务向增值服务升级。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实际,推出1项“产业链一件事”。(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县营商办、县司法局、县工信科技商务局,其他县直有关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效办成一件事”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领衔推进,各部门要提升站位,增强工作合力,狠抓工作落实。县直部门要加强与市直部门沟通衔接,加大业务统筹力度,按照有关任务时限要求,抓紧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实施方案、办事指南等,并加强行业领域业务指导。县行政服务中心要会同本级业务主管部门开展常态化业务培训,切实提升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部门要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统筹高效的跨部门、跨层级协调机制,确保工作有效落实。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三)加强督查考核。“高效办成一件事”是全省推进营商环境和数字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各部门要主动作为,全力配合,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县营商办、县行政服务中心要定期督查调度,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严格推进。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单位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采取多种形式推广宣传,回应企业群众政务服务需求。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提炼1-2个好经验、好做法,巩固提升改革成果。
附件:1.靖安县落实国家部署的“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重点事项清单
2.靖安县落实省里部署的“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重点事项清单
附件1
靖安县落实国家部署的“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
重点事项清单
序号 |
阶段 |
“一件事”名称 |
涉及事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 时限 |
(一)涉企事项 |
||||||
1 |
准 入 准 营 |
企业 信息 变更 |
企业变更登记 |
县市监局 |
县市监局 |
2024年9月底前 |
企业印章刻制 |
县公安局 |
|||||
基本账户变更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靖安监管支局 |
|||||
税控设备变更发行 |
县税务局 |
|||||
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
县人社局 |
|||||
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 |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2 |
开办 运输 企业 |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
县市监局 |
2024年9月底前 |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 ) |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 运输局 |
|||||
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 |
||||||
3 |
开办 餐饮 店 |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
县市监局 |
县市监局 |
2024年9月底前 |
|
食品经营许可 |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县城管执法大队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
4 |
经 营 发 展 |
水电 气网 联合 报装 |
水电气网接入外线工程联合审批 |
县城管执法大队 |
县城管执法大队、县自然资源局、县交警大队 |
2024年10月底前 |
供电报装 |
国网靖安县供电公司 |
|||||
燃气报装 |
燃气公司 |
|||||
供排水报装 |
自来水公司 |
|||||
通信报装 |
网络运营商 |
|||||
5 |
经 营 发 展 |
信用 修复 |
统筹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平台网站建立相关失信信息信用修复指引 |
县发改委、县市监局 |
县发改委 |
2024年10月底前 |
行政处罚信息修复 |
县发改委、县市监局 |
|||||
异常经营名录信息修复 |
县市监局 |
|||||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修复 |
设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有关部门 |
|||||
6 |
企业 上市 合法 合规 信息 核查 |
统筹相关申请核查信息的受理、分派、汇总和信用报告结果出具和送达 |
县政府办 |
县发改委、县政府办 |
2024年10月底前 |
|
企业城市管理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县城管执法大队 |
|||||
企业规划自然资源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县自然资源局 |
|||||
企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信息核查 |
县人社局 |
|||||
企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县生态环境局 |
|||||
企业市场监管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县市监局 |
|||||
企业卫生和人员健康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县卫健委 |
|||||
企业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县文广旅局 |
|||||
企业应急管理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县应急管理局 |
|||||
企业住房,工程建设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
|||||
企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核查 |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企业科技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县工信科技商务局 |
|||||
企业交通运输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
|||||
企业合法纳税情况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县税务局 |
|||||
|
经 营 发 展 |
企业 上市 合法 合规 信息 核查 |
企业知识产权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县市监局 |
||
企业水资源保护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县水利局 |
|||||
企业消防安全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
电信监管领城无行政处罚信息核查 |
网络运营商 |
|||||
7 |
注 销 退 出 |
企业 破产 信息 核查 |
统筹相关申请核查信息的受理、分派、汇总和结果送达 |
县法院 |
县法院 |
2024年10月底前 |
企业车辆信息核查 |
县公安局 |
|||||
企业不动产登记信息核查 |
县自然资源局 |
|||||
单位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
县人社局 |
|||||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核查 |
县税务局 |
|||||
企业注册、登记等基本信息核查 |
县市监局 |
|||||
企业人员医保缴存信息核查 |
县人社局、县税务局 |
|||||
企业房产信息核查 |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
|||||
企业人员公积金缴存信息核查 |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企业纳税缴税情况信息核查 |
县税务局 |
|||||
8 |
企业 注销 登记 |
税务注销 |
县市监局 |
县税务局 |
2024年9月底前 |
|
企业注销登记 |
县市监局 |
|||||
企业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
县人社局 |
|||||
银行账户注销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靖安监管支局 |
|||||
企业印章注销 |
县公安局 |
|||||
(二)个人事项 |
||||||
9 |
出 生 |
新生 儿出 生 |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首签) |
县卫健委 |
县卫健委 |
2024年9月底前 |
预防接种证办理 |
||||||
本市户口登记(申报出生登记)1岁以下婚内本市生育 |
县公安局 |
|||||
实体社保卡申领 |
县人社局 |
|||||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
县人社局 |
|||||
办理居民医保登记 |
||||||
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登记 |
县卫健委 |
|||||
10 |
入 学 |
义务 教育 入学 |
新生入学信息采集 |
县教体局 |
县教体局 |
2024年9月底前 |
户籍类证明 |
县公安局 |
|||||
居住证 |
||||||
不动产权证书 |
县自然资源局 |
|||||
出生医学证明 |
县卫健委 |
|||||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 |
县人社局 |
|||||
11 |
生 活 |
社会 保障 卡居 民服 务 |
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社保服务 |
县人社局 |
县人社局 |
2024年10月底前 |
就医购药 |
县医保局 |
|||||
交通出行 |
县交通运输局 |
|||||
文化体验 |
县文广旅局 |
|||||
12 |
残疾 人服 务 |
残疾人证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 |
县残联 |
县残联 |
2024年9月底前 |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
残疾人就业帮扶 |
县人社局、县残联 |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
县人社局 |
|||||
13 |
退 休 |
退休 |
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 |
县人社局 |
县人社局 |
2024年9月底前 |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金申领 |
||||||
职工提前退休(职)申请(特殊工种) |
||||||
职工提前退休(职)申请(因病或非因工致残) |
||||||
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核定 |
县人社局 |
|||||
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
县卫健委 |
|||||
户籍信息确认 |
县公安局 |
附件2
靖安县落实省里部署的“高效办成一件事”
2024年度重点事项清单
序号 |
阶段 |
“一件事”名称 |
涉及事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涉企事项 |
||||||
1 |
经 营 发 展 |
开办农药农资店 |
市场主体设立登记 |
县市监局 |
县市监局 |
2024年10月底前 |
农药经营许可 |
县农业农村局 |
|||||
2 |
员工录用 |
就业登记 |
县人社局 |
县人社局 |
2024年9月底前 |
|
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登记 |
||||||
职工参保登记(医保) |
||||||
个人公积金账户设立 |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员工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
县人社局 |
|||||
3 |
交房即交证 |
新建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 |
县自然 资源局 |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
2024年9月底前 |
|
工程规划核实与土地核验 |
县自然资源局 |
|||||
开发商开具业主购房发票 |
县税务局 |
|||||
业主缴纳契税 |
||||||
办理不动产登记 |
县自然资源局 |
|||||
4 |
大件运输许可 |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
2024年10月底前 |
|
通行安全意见反馈 |
县公安局 |
|||||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 |
县城管执法大队、县公安局 |
|||||
(二)个人事项 |
||||||
5 |
就 业 创 业 |
灵活就业 |
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登记 |
县人社局 |
县人社局 |
2024年9月底前 |
就业登记 |
||||||
灵活就业参保登记(医保) |
||||||
实体社保卡申领 |
||||||
《就业创业证》申领 |
||||||
6 |
就 业 创 业 |
个人创业 |
就业登记 |
县人社局 |
县人社局 |
2024年10月底前 |
《就业创业证》申领 |
||||||
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登记 |
||||||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个人) |
||||||
创业补贴申领 |
||||||
个体工商登记 |
县市监局 |
|||||
发票票种核定(含纳税人信息确认和税(费)种认定) |
县税务局 |
|||||
7 |
社保退费 |
社保退费申请 |
县人社局 |
县税务局 |
2024年10月底前 |
|
社保费款退付 |
县人社局 |
|||||
8 |
交 通 出 行 |
车检 |
车辆综合检测 |
县公安局 |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
2024年9月底前 |
车辆环保检测 |
县生态环境局 |
|||||
车辆安全检测 |
县公安局 |
|||||
车辆信息变更 |
||||||
9 |
新车上牌 |
机动车注册登记 |
县公安局 |
县公安局 |
2024年9月底前 |
|
车辆购置税申报 |
县税务局 |
|||||
10 |
住 房 |
购房落户 |
不动产权登记信息核验、购房信息核验 |
县公安局 |
县自然资源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
2024年10月底前 |
户口迁移落户 |
县公安局 |
|||||
11 |
公租房申请 |
公租房业务申请 |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
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
2024年10月底前 |
|
核对报告反馈 |
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
|||||
12 |
身 后 |
公民身后 |
出具死亡证明(正常死亡) |
县民政局 |
县卫健委 |
2024年10月底前 |
出具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 |
县公安局 |
|||||
出具火化证明 |
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
|||||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 |
县人社局 |
|||||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申领 |
||||||
城乡居民参保关系注销登记 |
||||||
|
身 后 |
公民身后 |
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
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
2024年10月底前 |
|
驾驶证注销 |
县公安局 |
|||||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停止发放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救助金 |
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
|||||
户口注销 |
县公安局 |
|||||
遗产查询 |
县司法局,县政府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靖安监管支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