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府字〔2023〕19号
靖安县人民政府关于
县政府相关领导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现将县政府相关领导分工通知如下:
胡小强:县政府副县长、党组副书记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财税、国有资产管理、统计、军民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信访、社会稳定、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机关事务等方面的工作。
协助负责审计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政府信访局、县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金融和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县重点项目推进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九岭综合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协管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武部工作。
联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靖安县税务局。
协助党组书记履行抓党建工作职责。履行分管及协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对分管及协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工作实行“一岗双责”。
李春根:县政府副县级干部
负责城市社区管理服务方面的工作。
协助负责应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人防、供销、市场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社区管理委员会。
协管县应急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城市经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协助联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靖安县办事处。
对分管及协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工作实行“一岗双责”。
其他(她)领导同志工作分工不变。
2023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