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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相关领导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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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府字〔202319

靖安县人民政府关于

县政府相关领导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县政府研究,现将县政府相关领导分工通知如下:

胡小强:县政府副县长、党组副书记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财税、国有资产管理、统计、军民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信访、社会稳定、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机关事务等方面的工作。

协助负责审计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政府信访局、县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金融和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县重点项目推进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九岭综合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管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武部工作

联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靖安县税务局

协助党组书记履行抓党建工作职责履行分管及协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对分管及协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工作实行“一岗双责”。

李春根:县政府副县级干部

负责城市社区管理服务方面的工作。

协助负责应急管理住房城建设、城市管理、人防、供销、市场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社区管理委员会

协管县应急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城市经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协助联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靖安县办事处。

对分管及协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工作实行“一岗双责”

其他(她)领导同志工作分工不变。

20236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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