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府字〔2023〕4号
靖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部分县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现将部分县政府领导的分工作出如下调整:
李春根:县政府副县级干部
负责城市社区管理服务方面的工作。
协助负责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人防、供销、市场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社区管理委员会。
协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城市经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协助联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靖安县办事处。
对分管及协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工作实行“一岗双责”。
其他领导同志工作分工不变。
2023年3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