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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县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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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府字〔2023〕4

靖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部分县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研究,现将部分县政府领导分工作出如下调整

李春根:县政府副县级干部

负责城市社区管理服务方面的工作。

协助负责住房城建设、城市管理、人防、供销、市场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社区管理委员会

协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城市经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协助联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靖安县办事处。

对分管及协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工作实行“一岗双责”

其他领导同志工作分工不变。

20233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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