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靖安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情况、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按照《条例》要求,立足环保部门监管和服务职能,突出依法依规、全面透明、服企便民的原则,加强领导,细化举措,畅通渠道,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和专人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由人秘股负责汇总,宣教股负责信息发布,下属事业单位、各业务股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按程序审核统一发布,确保工作由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开通信息交流工作QQ、微信群,及时汇总环保信息。组建县环保局网络宣传员和评论员队伍,对互联网上有关我局的重点新闻、重要舆情及时跟踪、监控,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三)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2018利用“靖安县环境保护局”官方微博和“靖安环保”微信公众号,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靖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发布专栏向全县公众公开财政预决算、环评审批公示、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排污许可证核发等情况,以多种形式确保人民群众权益不受损害。并不断创新公开载体,通过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群众延伸,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环评审批公示、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环境质量等信息共65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情况
2018年无行政复议申请
五、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无行政诉讼申请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尽管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社会各界对环保信息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渠道还比较单一,主要公开渠道以网站为主,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公开政务信息的质和量还不足;二是环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全面。涉及到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投诉等信息公开力度还不足。
(二)改进措施。2019年,我局将从便民利民和主动服务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加大我县环境信息梳理和整合力度。一是重点做好市环保局要求的环境信息“十公开”工作。只要不违反保密规定,全面实行公开,形成符合环保部门特色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渠道加强信息公开,构建完整的环境信息公开矩阵。三是严把公开信息质量关。对照工作职责,严把信息审核关,按照流程逐级完成信息审核,确保高质量发布各类环境信息。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靖安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8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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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6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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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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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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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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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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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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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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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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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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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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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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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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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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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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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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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0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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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面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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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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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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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函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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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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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时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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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延期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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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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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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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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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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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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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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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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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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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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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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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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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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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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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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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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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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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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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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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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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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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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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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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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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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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 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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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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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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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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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