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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县民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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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县民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靖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时间截止到20171231日,年报电子版通过靖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靖安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靖安县石马中路33号;邮编:330699;联系电话:0795-4662927)。

一、概述

2017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信息公开工作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民政工作宣传、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服务形象工作来抓。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并明确办公室两名同志为专(兼)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

(二)严格程序,提高效率。严格按照信息审核程序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

(三)加强监管,提升质量。一是强化社会监督。鼓励新闻媒体、群众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设立民生电话,及时处理有关政务公开方面的来信来访。二是依托“靖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平台,及时发布各类信息,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三是通过《中国社会报》、《中国民政》、江西民政网、宜春民政网等报刊杂志网络媒体以及靖安电视台“法治靖安”专栏、“靖安县民政局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及时发布信息,让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政务信息。

(四)狠抓培训,提高水平。重点加强对《条例》以及本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使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民政干部职工进一步了解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原则、公开范围、公开程序等方面的知识,努力提升民政干部的责任意识,有效提高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7年,我局共发布政府信息10条,其中,公示公告3条,法规文件3条,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概况信息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

1、预决算信息类:按照县财政局要求,按时公布了部门预决算信息等。

2、法规文件类:公开了民政相关政策文件等。

3、概况信息类:公示了局领导分工调整情况。

4、公示公告类:公布了结(离)婚证件补领指南,停征婚姻、收养登记费通知等。

(三)信息公开形式

1、“靖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入网页点击“民政局”链接,可以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新闻媒体

通过靖安电视台新闻节目、“法治靖安”栏目以及民政业务报刊杂志及时宣传报道民政部门重大事件、重要政务活动、重点重建项目建设等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㈠申请情况。2017年度,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㈡咨询情况。2017年度,据不完全统计,有16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向我局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

  ㈢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度,我局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有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的行政复议或提起的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签发程序、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坚持股室负责人拟定—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办公室统一发布程序,高质量的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和定期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

2、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尤其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2、在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上下功夫,加大公开力度。主动收集公开信息,跟进办事程序,及时准确公布办事结果,尽可能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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