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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县卫生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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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宜春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现将《靖安县卫生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2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靖安县卫生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95-4662710)。

一、概 述

2012年本单位继续以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为宗旨,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方便群众办事,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机构健全、责任明确。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运行,我局成立了靖安县卫生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电子政务办公平台建设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亲自任领导小组组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和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设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备了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合理安排资金,更新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基本做到了每个办公室一台电脑,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靖安县卫生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靖安县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靖安县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等制度的基础上,强化了信息公开的审查制度。按照“谁制作、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完善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行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强化主动性公开的政府信息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利用信息公开统一公开。进一步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尽最大限度地把卫生工作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及时通过平台对外公布,除信息网站上公布之外,需要查阅相关的文件依据等可以直接到我局所属相关单位、股室进行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2012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信息约55条。从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求。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度全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科室重视程度不够,信息上报不够及时;

二是人员紧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程,卫生部门又是一个热点、难点较多的部门,信息量大、繁、杂,投入大量人力才能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但政府并未新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编制,随着信息公开工作量的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将面临较大压力。

六、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和全局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完善好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及时更新、上报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继续加强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靖安县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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