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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县安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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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6年度靖安县安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数量,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举报投诉数量,依法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机构建设金额保障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度,我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多项制度,结合实际,面向社会公众,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交流互动,不断完善局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在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形成了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从源头上介入对文件公开属性认定的工作程序,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同时,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四个原则,进一步完善了舆论热点应对的工作力度,及时澄清社会关切的虚假和不完整信息,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完整,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需要和利益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我局按照《条例》要求主动公开信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全部公开。全年通过靖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举报投诉数量及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2016年度,未发生举报投诉及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情况。

六.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2016年度,我局设立1个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从事政府信息工作人员2个,其中1人专职,1人兼职。

七、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2016年度,我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2次。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体上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信息资源的要进一步加强整合;网上办事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与社会公众的信息互动需要进一步开发。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数量轻质量、重程序轻实体等现象。

2017年,我局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中心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公开工作。一是推进风险预警信息公开,建立和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快捷高效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风险信息尤其是极端天气和可能引发事故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二是推进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政府部门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和抢险救援进展信息,实时掌握社会舆情动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三是推进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事故原因,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和责任追究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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