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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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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靖安县公安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靖安县人民政府网站(www.jxjxzf.gov.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靖安县公安局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靖安县城北大道府前路1号,联系电话:0795-466394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通过靖安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疫情防控等方面内容。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1条,其中,靖安县政府网站发布57条,靖安平安”微信公众号发布224条。工作动态39条,政策文件4条,发展规划2条,概况信息2条,财政信息2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4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4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本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文日常管理严格规范。明确政务公开原则、内容、形式以及监督考核等,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保密法》及《保密法实施条例》要求,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拓宽政务信息公开的主渠道,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平台建设

2023年,我局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断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做到准确、全面、及时发布有关信息。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执法)信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主动公开了靖安县公安局的基本情况、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工作信息及政务公开内容。聚焦社会治安防控、道路交通安全、打击违法犯罪等方面充分运用“靖安平安”微信公众号、警民微信群,加大了公安工作正面宣传力度。今年以来,主动公开公安机关各类警务信息共计281条。

(五)监督保障

我局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制定相关的信息公开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组织推进体系。局党委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扎实开展2023年度调研引路活动,党委班子成员多次深入基层一线调研指导,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问题,更好发挥调研信息辅助决策作用,推动公安领域政务公开水平整体提升。

自觉接受监督,我局认真对待有关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均在第一时间切实整改到位;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情况的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工作考核方面,靖安县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23年度靖安县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我单位积极配合考核工作。我对社会评议方面采取积极态度,主动公开办公地址、联系方式、负责同志以及监督途径等信息,积极主动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
   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方面,2023年我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全县公安机关政务公开的常态工作仍以基本信息发布为主,且内容多为结果性发布。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全面梳理历年来由县局起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除涉密等不宜公开内容外,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今年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靖安县公安局2023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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