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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指南】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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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依据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预算的通知》(赣财农指〔2022〕53号)。

2、申报指南:

①补贴对象: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对国有农场耕地和村集体未发包到户的耕地,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国有农场和村集体。

②补贴范围: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面积,对暂未颁到户的,可以是二轮承包耕地面积,国有农场和村集体耕地按确权面积或自然资源部门认定面积予以核定,具体方式由县(市、区)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确定。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巳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实行抛荒地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相挂钩的原则,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③补贴标准:112元/亩

④咨询电话:0795-4798902

⑤受理单位:靖安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与耕地质量保护

请材料:村组依据土地确权信息负责登记核实补贴农户身份证、补贴银行账户、补贴面积等基本信息,由乡镇提供材料。

⑦办理程序:按照“村组登记、两榜公示、乡镇初核、县级确认”的程序,乡镇将《靖安县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登记表》、《靖安县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行政村(分场)汇总表》、《靖安县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乡(镇、场、所)汇总表》在5月11日前报至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与耕地质量保护股。

办理时限:待上级资金下拨县级财政后,按上级时间要求及时发放。

⑨监督渠道  

1、举报电话:0795-4662623;

2、单位地址:靖安县清华大道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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