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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湾乡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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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1611日至20161231日止。

  一、概述

2016罗湾乡根据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开展工作:调整了有关工作机构年初根据领导分工,政府副乡长万检芳同志为分管领导,党政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机构,安排工作人员,积极落实工作职责,明确了责任。本根据政府信息工作要求,及时更新、调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对公开指南和机构信息进行充实、调整和更新,重新调整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且按照《靖安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不断拓宽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健全公开机制、提高公开质量,全年累计公开信息51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

2016年本乡在中国靖安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罗湾乡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上公布信息51条其中,公文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32条。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2016年,本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政务动态、公示公告、规范性文件、财经信息四大类。

  (三)公开主要形式

1.互联网。可在中国靖安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罗湾乡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上查阅本政府信息。

2.信息查阅场所和信息查阅点。可在本乡党政办公室、“山水罗湾”微信公众查阅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靖安县县政府的要求,本设置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经办人员,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妥善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6年本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除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处,不再收取其他费用。如申请人经济困难,经本人申请、本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2016年,本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无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2016年本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

1、公开力度有待加强。

  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不够多,一些政府信息还未能及时主动发布在靖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上。

2、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本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多利各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村(居)民对本政府信息的知晓率,更好服务于社会。 

  (二)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本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强化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2、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细化任务,完善本政府信息有关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

3、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

  根据《条例》的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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