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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湖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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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高湖镇人民政府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靖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xjaxzf.gov.cn/)下载。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高湖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靖安县高湖镇况钟路50号,电话:0795-4742101,邮编330605)。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2020年,高湖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基础,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以全面提升我镇工作水平为重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取得新的成效。现将我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我镇扎实贯彻落实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发挥纪检监察室的作用,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

2.健全规章制度。依据《条例》和县政府的有关规定,我镇制订了《高湖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有关政务公开指示精神,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做到重点领域的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想了解的事项和社会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

3.严格公开程序。严格按照程序,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及时、主动公开,保证公正、高效、便民,并及时发布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同时,拓展政务公开渠道,设立政务公开宣传栏,向广大群众公开政策法规、办事程序、法律依据以及投诉电话等事项;设立为民服务中心和群众意见箱,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2020年度,我镇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8条,我镇主要通过政务网、镇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其中政务网公开信息72条,镇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7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20年我镇接到1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镇政府及各部门未收取政府信息查询、申请公开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我镇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

1822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不够健全完善,导致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的情况各业务口块对政务公开工作掌握不够全面,平时疏于整理、汇总、上报,导致个别事项公开存在缺项

二是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政策理解还不深不透,对政策决策背景、事实依据、研判过程等实质性内容的解读不够详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还需进一步规范。

三是政务公开质量不高、形式单一。政策解读还不够到位,解读的权威性和专业性不够。公开内容以正面信息为主,一定程度上存在“报喜不报忧”的问题。公开形式大多采用文字和图表,新技术、新模式应用不够。

(二)2021工作打算。一主动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深化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挖掘信息资源,进一步从从公众视角拓展优化政民互动的路径、方式;二是强化责任抓落实。进一步理清自身应公开的相关内容,坚决执行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适应新常态、新思路,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总结积累经验,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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