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爪仑乡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我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严格责任追究,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成效。主要开展了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负责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把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落实到村、乡直各单位,形成了由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协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制度、优化机制。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相关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年终目标考核内容,严格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
(三)形式多样、内容充实。将应公开的信息内容规范,并根据人员调动重新分类做好政务公开栏,设立固定公开栏和活动公开栏。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对政务信息进行公开,务求实效。一是采取发放宣传单的方式,让群众及时了解对自己生活、生产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二是通过会议和文件公开;三是利用互联网络进行政务公开;四是利用便民服务中心和代办点公开。
(四)加强培训、扩充后备。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注重培训信息公开工作后备人员,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发展创造了良好前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我乡积极主动公开概况信息、计划总结、法规公文以及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事件等应公开的信息,各职能办公室的办事程序、服务事项的依据、要求、时限、结果,办事人员的责任及监督投诉途径以及工作动态等。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在政务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161条,其中工作动态类86条,概况信息类3条,文件法规类8条,发展规划类2条,人事信息类2条,行政执法类3条,财经信息类57条,另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1条。2017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类别包括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等10大方面内容。
(三)公开方式
1、通过政府政务网进行公开
2、通过政府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开
3、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
4、下发文件或宣传纸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乡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四、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2017年,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方面的申请。
五、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等方面的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乡不存在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问题。
七、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诸多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咨询服务功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三是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为使我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促进我乡信息公开特色化、完整化,我乡决定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2、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
3、完善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关。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三爪仑乡党政办公室
2018年3月31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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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9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6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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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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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1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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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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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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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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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 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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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