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乡村振兴工作站、财经办:
现将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批复给你们,此次下达项目总额共计1664 万元,为《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农指〔2024〕19号)。
请你们接此通知后,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靖财农字〔2022〕18号)文件精神,实行乡镇报账管理制度,并及时将项目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参照《关于进一步健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机制的通知》(靖乡振字〔2023〕55号),加强衔接资金及项目监管,并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在2025年12月底前全部完工验收,切实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依规使用。
附件:1、靖安县2025年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汇总明细表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2月5日
地址:靖安县双溪镇清华大道29号
邮箱:4662623@163.com
监督单位:靖安县农业农村局
靖安县农业农村局:0795-4664654
国务院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