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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级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拟调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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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赣乡振字〔2021〕1号)文件精神,为巩固拓展全县脱贫攻坚成果,着力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着眼提高脱贫质量,保持脱贫成效总体稳定。按照科学建库、合理建库、动态建库的要求,前期在村申报、乡审核的基础上,县农业农村局将项目信息进行分类汇总,并推送给相关部门,行业部门根据项目入库评审机制对项目进行联审,并出具了书面意见经县级评审通过。现对县2025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进行如下调整:

一、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调整前后情况

1.调整变化情况

(一)此次新增入库项目99个6076.6万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54个5104.4万元,乡村建设行动项目44个962.2万元,就业项目1个10万元。

(二)2024年项目库中继续实施项目。共9个534.62万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5个273.94万元,巩固三保障(雨露计划)1个60万元,就业项目2个190万元,防溺水宣传员补助1个10.68万元。

(三)2024年项目库未实施转入2025年项目库。共26个705.2万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5个202万元,乡村建设行动项目20个483.2万元,项目管理费1个20万元。

(四)2024年项目库中清退项目。共13个650.6万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8个533万元,乡村建设行动项目5个117.6万元。

2.项目调整变化

此次项目库调整后,共有各类项目134个7316.42万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64个5580.34万元,乡村建设行动项目64个1445.4万元,雨露计划补助1个60万元,就业项目3个200万元,防溺水宣传员补助1个10.68万元,项目管理费1个20万元。

二、有关要求

1.各相关乡镇在接到县级项目库批复后,要及时在乡村公示栏中进行公告,提高入库项目在当地群众的知晓度。

2.未进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财政衔接资金。确需支持的项目,要按规定程序入库后再批准实施。入库的项目一定要做到项目选取精准、可行,杜绝盲目入库。

靖安县农业农村局:0795-4664654;

国务院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1.靖安县2025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拟入库汇总表

2.靖安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新增入库汇总表

          3.靖安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清退汇总表

中共靖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410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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