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管理公开>财政信息>县本级财政预决算

靖安县2018年财政总预算公开

访问量:

关联稿件:

​关于靖安县2017年全县和县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全县和县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书面)

——2018年1月31日在靖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靖安县财政局  刘方文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7年全县和县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全县和县级预算草案(书面),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1、财政收入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92726万元,占全年任务数的100%,同比增收6066万元,增长7%

收入级次完成情况:上划中央收入完成23657万元,同比增长29.1%;上划省级收入2616.5万元,同比增长273.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6452.5万元(其中县本级完成28014.4万元),同比下降1.7%其中:乡镇财政收入完成51932万元,同比下降2.5%

征管部门完成情况:国税部门组织收入35700万元,同比增长49%;地税部门组织收入38337万元(含教育费附加),同比下降21.6%;财政部门组织收入18689万元,同比增长35.1%

2、政府性基金收入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9986万元,同比下降83.1%。主要收入项目: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完成8364万元;②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完成546万元;③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完成375万元;④彩票公益金收入完成492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执行情况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57769万元,同比增长59.5%。主要收入项目: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7153.8万元;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完成8324.2万元;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944.4万元;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5382.7万元;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146.3万元;⑥工伤保险基金收入完成536.8万元;⑦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75.5万元;⑧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05.3万元。

(二)财政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76807万元,同比下降9.2%。主要支出项目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35万元,同比增长9.2%

国防支出411万元,同比增长181.5%

公共安全支出9087万元,同比增长1%

教育支出23453万元,同比增长9.8%

科学技术支出6043万元,同比增长49%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63万元,同比下降30.3%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429万元,同比下降9.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277万元,同比下降2.5%

节能环保支出7289万元,同比增长74.8%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9021万元,同比增长54.5%

农林水事务支出35076万元,同比下降16.8%

交通运输支出2411万元,同比下降41.6%

资源勘探采掘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291万元,同比增长114%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41万元,同比下降2.5%

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23万元,同比下降73.9%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964万元,同比下降22.5%

住房保障支出4825万元,同比下降38.4%

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168万元,同比下降60.7%

其他支出6200万元,同比下降74.6%

2、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17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35452万元,同比下降5.5%。主要支出项目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05万元,同比增长3.3%

国防支出408万元,同比增长179.4%

公共安全支出9087万元,同比增长1%

教育支出20156万元,同比增长2%

科学技术支出4441万元,同比增长35.5%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86万元,同比下降41.2%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187万元,同比下降8.9%

医疗卫生支出18121万元,同比下降2.5%

节能环保支出2593万元,同比下降37.5%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521万元,同比增长2.4%

农林水事务支出21305万元,同比下降4.6%

交通运输支出2411万元,同比下降41.6%

资源勘探采掘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292万元,同比增长119.7%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41万元,同比下降2.5%

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23万元,同比下降73.9%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965万元,同比下降22.2%

住房保障支出4481万元,同比下降38.7%

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168万元,同比下降60.7%

其他支出5861万元,同比增长6.9%

3、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情况

2017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3911万元,同比下降36.4%。主要支出项目: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11835万元;②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749万元;③彩票公益金支出605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执行情况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58092.6万元,同比增长79.4%。主要收入项目: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完成21002.6万元;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完成6520.6万元;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完成2899.6万元;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完成25709.5万元;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484.7万元;⑥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完成232万元;⑦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07.2万元;⑧生育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36.4万元。

以上是预算收支执行数,年度决算后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财政预算指导思想:

2018年县级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市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实预算法和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意见要求,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理念和过紧日子思想,厉行勤俭节约,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继续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有效性;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突出保障重点全面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加强和规范项目支出管理,严格项目立项,加强预算评审,全面推进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若干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硬化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执行,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美丽中国样板县”,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全省典范、全国示范,实现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而作出新的贡献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18年全县部门预算编制原则是:2018年支出预算安排以2017年支出规模为基础,从严控制支出,从紧编制预算,全额保障个人部分,切实保障单位运转经费,重点保障民生资金和各项改革支出,突出保障八项重点支出,足额保障还本付息资金;按照轻重缓急、量力而行的原则,力求保障重点建设项目所需资金。

2018年县级部门预算编制的工作重点是:1、夯实预算编制基础。及时做好预算单位人员、资产和工资等基础信息的更新、报送和审核工作,确保数据准确、内容完整。2、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提高部门预算完整性。一是实行综合预算。将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含利息收入、固定资产出租及变价收入等)、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等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坚持统一预算编制、统一执行管理、统筹安排使用的原则,牢固树立“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意识,对没有预算的项目,一律不得安排支出,坚决做到没有预算不支出,提高年初预算的完整性和到位率。二是按照《江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要求,分类管理非税收入,做到准确预测、足额上缴。三是对每年已落实到部门的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集中安排项目中能落实到单位使用的专项资金,足额列入部门预算,缩小部门预决算差距。四是严格按照县财政下达的财政拨款控制指标预计数如实编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加强支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安排精准性。一是优先保障人员经费。准确编制支出预算,对基本工资、离休费(生活补贴)、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要按标准足额安排,不留缺口;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在批准的总量内安排,不得低于基本标准线。二是从严从紧编制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从紧编制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逐步减少单位一般性的专项支出。三是科学安排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按照轻重缓急和财力可能统筹安排,除待定项目外必须全部分解落实到具体预算单位和使用用途,并做到项目名称简明规范,金额准确合理。对支出结构不合理、使用效率不高的项目要进行精简,对零星分散、性质相近的项目要进行整合。严格界定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范围,将属于日常公用支出的项目经费一律调整编列到基本支出。4、强化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一是2018年所有县直部门(单位)均应准确预计截至2017年底的结余结转资金并编入年度部门预算。二是对未主动编入部门预算的结转结余资金,县财政将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规定,将部门结余资金和两年以上结转资金,全部收回县财政统筹使用。三是各部门在办理年度决算时,应同步开展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工作。采取加快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等措施,减少结转和消化结余资金,对于结转结余资金规模较大或者增长较快的部门,县财政将视情况适当压缩部门财政拨款预算规模。对上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按一定比例核减下年公用经费或项目支出规模。继续做好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报告工作,于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将财政存量资金相关情况报县财政局。5、深化预算管理重点改革,增强预算编制科学性。一是按照《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赣财预[2017]31号)要求,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合理确定政府和各部门的支出预算,进一步规范政府和各部门(单位)的支出行为。二是根据《江西省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未经本级财政审核并报政府批准,各部门和单位一律不得举借新的政府性债务,对当年要偿还的政府性债务本息,应足额列入部门预算。三是科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根据财库[2013]189号、赣府厅[2017]106号规定的支出预算标准和资产配置标准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项目)预算必须纳入政府采购预算。除政策性因素急需增加采购外,对未按要求在年初预算中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事项,原则上不得调整采购预算。对预算执行中中央和省、市、县财政及其他政策性因素追加的专项资金,依据资金追加文件办理政府采购事项,不另行调整政府采购预算。四是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内容,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参照《宜春市市本级2017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宜财综发[2017]7号),凡属于目录中的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应按要求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6、规范绩效目标编审,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一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按照《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3]24号)要求,切实做好各部门(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积极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继续对县级财政预算安排列入部门预算的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资金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同时,积极开展编制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试点。三健全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机制。逐步建立起包括“事前”绩效评审、“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结果绩效问责“四位一体”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相结合,不断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使评价结果成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7、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预算约束力。一是硬化预算约束,对收入预算,要依法依规足额征收,并按确定的科目及时上交国库或财政专户。对支出预算要严格按照人大批准的科目和金额执行,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严格预算调整事项,规范和减少执行中预算调整,对预算单位非税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超收部分,在年度执行中一律不追加收支预算二是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加快预算支出,特别是项目支出执行进度,确实消化和减少结余结转资金,努力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及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三是严格厉行节约。加强厉行节约相关管理制度建设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紧密结合,建立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从严审核和支付“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对与公务无关的费用和超预算支出不予报销,依托县级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加强“三公”经费支出日常监管;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设置会计明细科目,真实全面反映“三公”经费具体的支出用途及方向。除政策性因素外,部门和单位日常公用经费一律不调整追加,涉及“三公”经费预算追加事项,须报县政府批准。8、全面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一是统一公开时间。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预算公开有关要求,在县财政批复部门预算后20个工作日内,集中时间将部门预算(涉密部门除外)和“三公”经费预算在县政府或部门、单位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二是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除涉密内容外,部门预算应公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必要的说明以及收支预算总表、支出预算总表、基本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单位)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等表格,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公开到“项”级和“款”级。三是明确主体责任。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预算公开主体责任,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密切关注公开中反映出的问题,提前准备应对预案,做好舆论宣传和相关解释工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以及今年我县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我们编制了2018年全县总预算和县本级预算草案。

(二)财政预算编制情况

1、2018年全县总预算草案

根据上级要求以及目前经济发展形势,今年我县财政总收入按上年执行数10%的增幅确定。将全县所有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政府性基金收入、补助收入、结余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畴。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含县直两所医院经营性收入约50%)、基金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目前,仍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是县直两所医院医疗收入约50%及乡镇卫生院医疗收入。

2018全县财政总收入安排102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92726万元,净增9274万元,增长1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731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66453万元,净增6647万元,增长10%

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51290万元,其中:增值税(45%部分)15885万元,企业所得税(32%部分)3473万元,个人所得税(32%部分)988万元,资源税2833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971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3397万元,土地增值税5759万元,契税5648万元,耕地占用税8198万元,环境保护税100万元,其他税收收入3038万元。

非税收入21810万元,其中:专项收入1162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8733万元,罚没收入4061万元,其他收入7854万元。

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调入其他收入,减上解支出,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129795.6万元,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9795.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13526.3万元;国防160.3万元;公共安全10322.2万元;教育15105.1万元;科学技术5631.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87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4190.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4805.3万元;节能环保519.4万元;城乡社区事务3801.4万元;农林水事务16023.4万元;交通物资运输390.6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500.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499.1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726.9万元;住房保障2648.9万元;粮油储备事务165.4万元;国债还本付息支出500万元;预备费2303万元(其中:县本级1800万元、乡镇503万元);其他支出27099.4万元,主要是县级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和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等。

2、2018年县本级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574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28014万元,净增7727万元,增长27.6%主要受乡镇入园企业税收收入划归县本级因素影响增加492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21785万元,其中:增值税(45%部分)9239万元,企业所得税(32%部分)2287万元,个人所得税(32%部分)434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506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951万元,土地增值税3316万元,契税1632万元,耕地占用税512万元,环境保护税100万元,其他税收收入808万元。

非税收入13956万元,其中:专项收入1162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8733万元,罚没收入4061万元。

上述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乡镇上解收入、调入其他收入,减上解支出及返还性支出,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86865万元,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86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6925.7万元;国防160.3万元;公共安全10322.2万元;教育13655.1万元;科学技术981.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58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3422.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415.5万元;节能环保236.1万元;城乡社区事务2066.9万元;农林水事务3662.4万元;交通运输390.6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500.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499.1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726.9万元;住房保障239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事务165.4万元;债务还本付息支出500万元;预备费1800万元;其他支出13455.8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600万元,主要房地产企业利润收入(城投公司)。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相应安排600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县本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0500万元,同比减少55万元,下降0.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0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2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00万元。

2018年县本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05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0555万元,减少55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0000万元,其中:七项基金提取支出5750万元(其中教育基金100万元、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和补助被征地农民保障3000万元),成本支出17000万元(其中:拆迁补偿1700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8000万元,其他支出9250万元(其中:债务还本付息支出9250万元)。

②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300万元, 主要用于城市道路、桥涵、给排水、路灯照明、环卫设施、园林绿化、消防、供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300万元(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据实安排)。

③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的支出200万元,用于污水处理厂营运奖励。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8434万元,同比增长2.5%。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97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03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17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61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01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562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11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10万元。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8080万元,同比增长12.5%,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46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79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12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47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49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46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40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51万元。

(三)收支平衡情况:

1、全县预算平衡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7310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45931.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323.5万元,调入其他收入12315.7万元;减上解支出3875.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为129795.6万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29795.6万元。以上收支轧差,全县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2、县本级部门预算平衡情况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5741元,加上级补助收入36393.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323.5万元,乡镇原体制上解收入553万元,乡镇专项上解收入90.6万元(扣除县财政补助211万元),乡镇教育卫生体制调整收入3188万元,其他上解收入542.9万元,调入其他收入16831.5万元;减上解支出3875.4万元、返还性支出492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86865万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86865万元。以上收支轧差,县本级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

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的原则,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平衡。

4、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的原则,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平衡。

5、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的原则,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略有结余。预计当年结余354万元,滚存结余45900万元。其中: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预计结余-4945万元,滚存结余21952万元;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年预计结余1142万元,滚存结余3941万元;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预计结余1517万元,滚存结余7722万元;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年预计结余2046万元,滚存结余8150万元;⑤工伤保险基金当年预计结余316万元,滚存结余1763万元;⑥失业保险基金当年预计结余71万元,滚存结余1628万元;⑦生育保险基金当年预计结余-41万元,滚存结余248万元;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预计当年结余248万元,滚存结余496万元。

三、求真务实,稳中求进,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全力完成2018年预算目标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财税部门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求真务实、锐意进取,着力培植财源税源;合理安排、整合使用财政资金,重点保障民生资金,压缩一般性支出,努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为全面完成全年预算目标而努力奋斗。

  • 积极推动产业发展,不断夯实税源财源基础一是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面提升项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落地开工率,不断培植新的税收增长点。二是精准帮扶企业。树立“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发展”理念,采取由针对性的措施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帮扶企业发展。加快设立并充分发挥“工程机械产业发展基金”作用,切实发挥“靖商回归创业”基金作用,帮助企业解决投融资难题。支持园区建设。依托《靖安县工业园财政管理体制》,给予园区一定的发展空间;进一步支持产业集聚发展,促进工程机械、木竹加工等传统产业做大做强,支持培育一批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发展,不断夯实税源财源基础。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特色小镇等重点建设项目,努力培植新税源。积极向上争取各项民生工程等方面的项目和资金,加快项目规划和建设进度,促进经济稳步发展。

    (二)不断强化收入征管,努力确保收入量质提升。一是继续完善税收协控联管工作机制。依托靖安县综合治税办(纳税服务大厅),进一步推进涉税信息共享,逐步建立新型税务征管模式。二是进一步抓好收入征管,建立健全财税库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税源分析和跟踪监控,查找征管薄弱环节,堵塞税收征管漏洞。三是切实提高收入质量。认真落实各项停征(减免)收费政策,确保非税收入依法征收,进一步提高收入质量。

继续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大力支持经济发展。一是及时兑现县委、县政府制定的扶持企业转型升级等一系列政策资金,积极帮助企业向上争取发展升级引导基金,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加强企业竞争力。二是进一步加强“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工作,强化贷后管理,着力缓解中小微企业和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题。三是进一步加大投融资工作力度。进一步拓展融资形式和渠道,采取PPP等形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政府项目建设。四是充分利用助贷机制,引导企业通过借入助贷周转金,解决短期融资、资金周转等方面的困难,防止资金断链。

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扎实做好民生保障一是优化支出结构。认真贯彻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预算约束,扎实做好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工作,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腾出更多财力用于保障民生事业发展。加大民生投入。加大民生类项目保障力度,全力落实脱贫攻坚投入,进一步加大对教育、卫生、扶贫、社会保障等的投入力度,将财政资金重点向社会事业发展倾斜。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的统筹,完善和发挥融资平台作用,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密切关注宏观政策变化,千方百计拓宽融资渠道;继续抓好存量债务置换工作,积极争取上级债券资金,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认真落实惠农补贴。进一步完善惠农资金“一卡通”制度,加强补贴资金监管,确保中央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五)继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进一步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继续加大全口径预算统筹力度,深入推进预算公开和专项资金实质性整合,盘活存量资金,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二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依托省市专家库,围绕我县重点工程和民生实事,深入开展重点专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点关注支出结果和政策目标实现程度,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力度。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建立预算安排与评价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2018年,所有单位必须对专项资金开展自评,同时选取部分单位开展部门整体支出自评。三是建立健全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大专项资金公开力度。四是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提高财政资金支付效率;强化公务消费支出监管平台,进一步提高“三公”消费透明度。五是加强政府采购(购买服务)管理,进一步理顺采购监管职能,完善采购目录和标准,创新采购方式,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益。

(六)强化财政监督,规范财经秩序。一是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考核制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继续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规范单位财务行为,提高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完善国有资产出租及处置管理,加强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动态监管,盘活政府投资项目存量资产。四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加大基层财政监管力度,健全资金稽核制度和资金监管员制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各位代表,2018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承上启下之年,做好2018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工作,稳中求进,努力完成财政预算目标,为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美丽中国样板县”,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全省典范、全国示范,实现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