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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靖安县2016年全县和县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全县和县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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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靖安县2016年全县和县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全县和县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书面)

2017221日在靖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靖安县财政局  刘方文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6年全县和县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全县和县级预算草案(书面),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1、财政收入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86660万元,占全年任务数的100%,同比增收3260万元,增长3.9%考虑营改增减税5033万元因素,同口径增长9.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7634.2万元(其中县本级完成24725万元,同比下降11.9%,同比减收172.4万元,下降2.5%,考虑营改增及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分成体制调整因素,同口径增长2.1%

收入级次完成情况: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8324.8万元,同比增长24.9%;上划省级收入701万元,同比下降23.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7634.2万元(其中县本级完成24725万元),同比下降2.5%同口径增长2.1%其中:乡镇财政收入完成53252.6万元,同比增长9.4%

征管部门完成情况:国税部门组织收入23953.2万元,同比增长24.9%;地税部门组织收入48875.8万元(含教育费附加),同比下降3%;财政部门组织收入13831万元,同比下降0.1%

2、政府性基金收入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9167.3万元,同比下降63.5%。主要收入项目: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完成57295.2万元;②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完成637.7万元;③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完成454.8万元;④彩票公益金收入完成124.9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执行情况

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6222.2万元,同比增长74%。主要收入项目: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0506.5万元;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完成7214.3万元;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935.7万元;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923.4万元;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041万元;⑥工伤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32万元;⑦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23万元;⑧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6.3万元。

(二)财政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94720万元,同比增支43567万元,增长28.8%。主要支出项目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47万元,同比增长10.2%

国防支出146万元,同比下降5.8%

公共安全支出9005万元,同比增长20.3%

教育支出21353万元,同比增长2.4%

科学技术支出4057万元,同比增长7.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672万元,同比增长49.6%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773万元,同比增长1.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749万元,同比增长29.9%

节能环保支出4171万元,同比增长15.5%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2311万元,同比增长337%

农林水事务支出42158万元,同比增长31.8%

交通运输支出4131万元,同比增长20%

资源勘探采掘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603万元,同比下降24.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81万元,同比下降1.7%

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88万元,同比增长203.4%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244万元,同比增长127%

住房保障支出7827万元,同比增长71.3%

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428万元,同比下降13.9%

其他支出24376万元,同比增长46%

2、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16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43396万元,同比增支33193万元,增长30.1%。主要支出项目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77万元,同比增长10.3%

国防支出146万元,同比下降5.8%

公共安全支出9005万元,同比增长20.3%

教育支出19753万元,同比下降5.2%

科学技术支出3277万元,同比增长122.5%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28万元,同比增长89.4%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369万元,同比增长2.5%

医疗卫生支出18593万元,同比增长30.2%

节能环保支出4151万元,同比增长75.3%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318万元,同比增长297.8%

农林水事务支出22332万元,同比增长35.9%

交通运输支出4131万元,同比增长122.4%

资源勘探采掘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588万元,同比增长21.5%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81万元,同比下降1.7%

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88万元,同比增长203.4%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241万元,同比增长131%

住房保障支出7305万元,同比增长72.9%

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428万元,同比下降13.9%

其他支出5485万元,同比增长243.7%主要是一次性支出因素增加

3、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69995万元,同比下降56.8%。主要支出项目: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64135万元;②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536万元;③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116万元;④彩票公益金支出175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执行情况

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32389.3万元,同比增长24.3%。主要收入项目: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8796.7万元;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完成6510.7万元;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完成2397.7万元;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完成2923.4万元;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423.3万元;⑥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完成215.4万元;⑦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83.7万元;⑧生育保险基金支出完成38.4万元。(备注: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43307万元)

以上是预算收支执行数,年度决算后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财政预算指导思想:

2017年县级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理念,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力保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大局。继续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深化部门预算改革 ,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不断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有效性。根据预算法和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有关要求,加强收入管理,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坚持从严从简,精打细算办事业,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规范项目设置,严格项目立项,加强预算评审,全面推进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若干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硬化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执行,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着力建设现代财政制度,切实提高财政管理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致力成为“生态文明示范区、美丽中国样板间”作出新贡献。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17年全县部门预算编制原则是:2017年支出预算安排以2016年支出规模为基础,从严控制支出,从紧编制预算,优先保障个人部分,切实保障单位运转经费,重点保障民生资金和各项改革支出,突出保障六项重点支出,足额保障还本付息资金;按照轻重缓急、量力而行的原则,力求保障重点建设项目所需资金。

2017年县级部门预算编制的工作重点是:1、夯实预算编制基础。及时做好预算单位人员、资产和工资等基础信息的更新、报送和审核工作,确保数据准确、内容完整。2、足额编制收入预算。一是着力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实行全口径收入预算,将单位所有收入纳入编制范畴。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将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等按规定全部列入部门预算,坚持统一预算编制、统一执行管理、统筹安排使用的原则,牢固树立“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意识,对没有预算的项目,一律不得安排支出,坚决做到没有预算不支出,提高年初预算的完整性和到位率。二是按照《江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要求,分类管理非税收入,做到准确预测、足额上缴。三是对每年已落实到部门的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集中安排项目中能落实到单位使用的专项资金,足额列入部门预算,缩小部门预决算差距。四是严格按照县财政下达的财政拨款控制指标预计数如实编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科学安排支出预算。一是优先保障人员经费。准确编制支出预算,对基本工资、离休费(生活补贴)、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要按标准足额安排,不留缺口;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在批准的总量内安排,不得低于基本标准线。二是从严从紧编制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从紧编制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逐步减少单位一般性的专项支出。三是科学安排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按照轻重缓急和财力可能统筹安排,除待定项目外必须全部分解落实到具体预算单位和使用用途,并做到项目名称简明规范,金额准确合理。对支出结构不合理、使用效率不高的项目要进行精简,对零星分散、性质相近的项目要进行整合。严格界定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范围,将属于日常公用支出的项目经费一律调整编列到基本支出。4、妥善安排改革资金。一是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求,做好与现行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的衔接工作,将参保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编列入部门预算“社会保障缴费”科目,规定的项目和标准之外的其他待遇仍按原渠道编列。二是按照我县行政参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对已参改单位,安排好批准保留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交通补贴,并按规定列入相关支出科目。三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增加基本工资和基本离休费预留。四是根据《江西省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当年要偿还的政府性债务本息,足额列入财政预算。5、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一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按照上级要求,切实做好各部门(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积极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对县级财政预算安排列入部门预算的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资金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同时,积极开展编制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试点。三健全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机制。逐步建立起包括“事前”绩效评审、“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结果绩效问责“四位一体”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相结合,不断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使评价结果成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6、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涉及政府采购事项的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中除政策性因素急需增加采购外,对未按要求在年初预算中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事项,原则上不得调整采购预算。对预算执行中,中央和省、市、县财政及其他政策性因素追加的专项资金,依据资金追加文件办理政府采购事项,不另行调整政府采购预算。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内容,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凡属于《2015年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试点目录》(宜财综发[2015]4号)中的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应按要求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7、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一是2017年所有县直部门(单位)均应将截至2016年底的结余结转资金并编入年度部门预算。二是未主动编入部门预算的结转结余资金,县财政将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规定,将部门结余资金和两年以上结转资金,全部收回县财政统筹使用。三是继续做好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报告工作,于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将财政存量资金相关情况报县财政局。8、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一是硬化预算约束,对收入预算,要依法依规足额征收,并按确定的科目及时上交国库或财政专户。对支出预算要严格按照人大批准的科目和金额执行,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严格预算调整事项,规范和减少执行中预算调整,对预算单位非税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超收部分,在年中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追加收支预算二是要加快预算支出,特别是项目支出执行进度,切实消化和减少结余结转资金,努力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及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三是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全面推行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自2017121日起,全县所有乡镇、县直部门(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全部纳入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监管。9、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一是统一公开时间。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预算公开有关要求,在县财政批复部门预算后20个工作日内,集中时间将部门预算(涉密部门除外)和“三公”经费预算在县政府或部门、单位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二是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除涉密内容外,部门预算应公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必要的说明以及收支预算总表、支出预算总表、基本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单位)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公开到“项”级和“款”级。三是明确主体责任。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预算公开主体责任,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密切关注公开中反映出的问题,提前准备应对预案,做好舆论宣传和相关解释工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以及今年我县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我们编制了2017年全县总预算和县本级预算草案。

(二)财政预算编制情况

1、2017年全县总预算草案

根据上级要求以及目前经济发展形势,今年我县财政总收入按上年执行数7%的增幅确定。将全县所有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政府性基金收入、补助收入、结余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畴。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含县直两所医院经营性收入约50%)、基金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目前,仍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是县直两所医院医疗收入约50%及乡镇卫生院医疗收入。

2017全县财政总收入安排9272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86660万元,净增6067万元,增长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7033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67634万元,净增2705万元,增长4%

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48371元,其中:增值税(45%部分)10710元,企业所得税(32%部分)2709元,个人所得税(32%部分)773元,资源税4473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808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3300万元,土地增值税5375万元,契税6594万元,耕地占用税9840万元,其他税收收入2789元。

非税收入21968元,其中:专项收入1235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7370元,罚没收入4486元,其他收入8877元。

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调入其他收入,减上解支出,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122254.1元,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2254.1元。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12519.2万元;国防122.8万元;公共安全9214.3万元;教育13735.6万元;科学技术5186.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79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0909.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9122.1万元;节能环保379.7万元;城乡社区事务3506.9万元;农林水事务14517.2万元;交通物资运输344.4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461.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449.6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602.7万元;住房保障2639.3万元;粮油储备事务167.5万元;国债还本付息支出500万元;预备费2245万元(其中:县本级1800万元、乡镇445万元);其他支出34834万元,主要是县级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和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以及调整基本工资和基本离休费等预留资金

2、2017年县本级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7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1327元,比上年预算数30815万元,净增512万元,增长1.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15763万元,其中:增值税(45%部分)6109万元,企业所得税(32%部分)1397万元,个人所得税(32%部分)269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824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890万元,土地增值税1330万元,契税2978万元,耕地占用税1498万元,其他税收收入468万元。

非税收入15564元,其中:专项收入1235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7370元,罚没收入4486元,其他收入2473元。

上述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乡镇上解收入、调入其他收入,减上解支出,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77831.9元,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831.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6285.7万元;国防122.8万元;公共安全9214.3万元;教育12277.2万元;科学技术984.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55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0487.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732.7万元;节能环保291.7万元;城乡社区事务1764.3万元;农林水事务2587.1万元;交通运输344.4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461.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449.6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602.7万元;住房保障2363.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事务167.5万元;债务还本付息支出500万元;预备费1800万元;其他支出17844.8万元,主要是调整基本工资和基本离休费预留4000万元,产业发展引导基金6308万元等。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84.8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金收入。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相应安排184.8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7年县本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0555万元,同增加10000万元,增长32.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0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2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60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95万元。

2017年县本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05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30550万元,增加10000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0000万元,其中:七项基金提取支出5750万元(其中教育基金100万元、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和补助被征地农民保障3000万元),成本支出17000万元(其中:拆迁补偿1700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8000万元,其他支出9250万元(其中:债务还本付息支出9250万元)。

②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60万元, 主要用于城市道路、桥涵、给排水、路灯照明、环卫设施、园林绿化、消防、供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260万元(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据实安排)。

③新型墙体材料基金支出安排95万元, 其中:引进、新建、扩建、改造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线工程的贴息和示范项目及推广应用试点工程补贴34.9万元,新型墙体材料的科研、新技术与新产品开发及推广8万元,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宣传6万元,其他新型推广支出32万元,其他散装水泥推广支出12万元,代征手续费0.2万元(按0.2%提取),上解省支出1.9万元(2%上解省)。

⑦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的支出200万元,用于污水处理厂营运奖励。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7239.6万元,同比下降7.1%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263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269.6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8461.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183.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149.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35.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56.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48.5万元。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2736万元,同比下降7.7%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141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269.6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633.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502.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512.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47.2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11.8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47.9万元。

(三)收支平衡情况:

1、全县预算平衡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70339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33912.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36.6万元,调入其他收入20979.9万元;减上解支出381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为122254.1万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22254.1万元。以上收支轧差,全县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2、县本级部门预算平衡情况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1327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7049.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36.6万元,乡镇原体制上解收入553万元,乡镇专项上解收入110.8万元(扣除县财政补助211万元),乡镇教育卫生体制调整收入3188万元,其他上解收入536.6万元,调入其他收入18044.6万元;减上解支出381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77831.9万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77831.9万元。以上收支轧差,县本级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

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的原则,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平衡

4、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的原则,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平衡

5、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的原则,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略有结余。预计当年结余4503.6万元,滚存结余47810.8万元。其中: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预计结余1224.6万元,滚存结余30902.3万元;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年预计结余680.4万元,滚存结余2324.8万元;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预计结余1636.9万元,滚存结余7046.2万元;④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年预计结余828万元,滚存结余4754.2万元;⑤工伤保险基金当年预计结余88.2万元,滚存结余980.8万元;⑥失业保险基金当年预计结余45万元,滚存结余1526.1万元;⑦生育保险基金当年预计结余0.6万元,滚存结余276.4万元。

三、积极应对,稳中求进,开拓创新,注重实效,确保圆满完成2017年预算目标

当前,受经济下行、结构性减税及普遍性降费等政策影响,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加上工资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因素影响,财政支出压力进一步加大,收支矛盾极为突出。因此,我们要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合理安排、整合使用财政资金,重点保障民生资金,压缩一般性支出,全面完成全年预算目标。

(一)积极组织收入,实现收入稳步增长。一是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面提升项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落地开工率,不断培植新的税收增长点。二是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态势和财税政策变化,深入开展税源调查,加强重点税源监管,挖掘增收潜力,确保应收尽收。三是加强非税收入收缴力度,做到各项税费应收尽收。四是紧抓国家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有利时机,加大争取上级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提高我县可用财力水平。五是继续扎实推进与省水投项目合作及足球广场、城市立面改造等重点建设项目,努力培植新税源。积极向上争取各项民生工程等方面的项目和资金,加快项目规划和建设进度,促进经济稳步发展。

(二)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经济发展。一是及时兑现县委、县政府制定的扶持企业转型升级等一系列政策资金,积极帮助企业向上争取发展升级引导基金,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加强企业竞争力。二是进一步加强“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工作,强化贷后管理,着力缓解中小微企业和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题。三是进一步加大筹融资工作力度。进一步拓展融资形式和渠道,采取PPP等形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政府项目建设。继续做好争取银行的项目资金贷款,合理调度财政性资金支持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四是充分利用助贷机制,引导企业通过借入助贷周转金,解决短期融资、资金周转等方面的困难,防止资金断链。

(三)着力保障民生,提升民生福祉。一是加大社会保障投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医疗保险、农村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为民办实事项目的深入开展。二是继续加大对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法定投入和政策性投入力度,落实好各项民生资金,重点向社会事业发展项目倾斜。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的统筹,完善和发挥融资平台作用,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密切关注宏观政策变化,千方百计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争取上级债券资金,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四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扎实做好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工作,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费出国(境)等支出的管理,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四)积极整合资金,落实惠农政策。一是进一步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着力推进精准扶贫;继续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增加农民收入,增强统筹城乡发展能力。二是认真落实惠农补贴。进一步完善惠农资金“一卡通”制度,加强补贴资金监管,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三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业建设支持力度,支持病险水库治理。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着力推进高标准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四是进一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积极抓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大力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五)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高管理水平。一是理顺县乡财政体制。进一步理顺县乡财政分配关系,保障乡镇财政正常运转,充分调动乡镇发展经济和增加财政收入的积极性, 激发乡镇发展活力。二是出台《靖安县贯彻落实<江西省税收保障条例>实施意见》,构建全方位协税护税体系,形成综合治税的合力。三是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逐步建立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案,积极推行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大专项资金公开力度。四是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提高财政资金支付效率;完善公务卡结算制度,健全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以“金财工程”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加大财政专网建设力度,确保预算管理、预算执行、工资发放、乡财乡用县监管、惠农“一卡通”等财政业务系统的稳定运行,促进财政管理更加科学化和精细化。组织清理财政及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进一步盘活财政资金存量。五是加强政府采购(购买服务)管理,进一步理顺采购监管职能,完善采购目录和标准,创新采购方式,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益。六是预留好各项改革所需资金,确保各项改革的顺利进行。六是积极探索和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按照上级要求,启动2018—2020年财政规划编制工作。

(六)强化财政监督,规范财经秩序。一是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考核制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完善国有资产出租及处置管理,加强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动态监管,盘活政府投资项目存量资产。三是继续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规范单位财务行为,提高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四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加大基层财政监管力度,健全资金稽核制度和资金监管员制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各位代表,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严格执行《预算法》,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财政预算目标,为致力成为“生态文明示范区、美丽中国样板间”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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