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减少道路交通拥堵,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结合道路实际通行情况,对部分红绿灯路口的交通信号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现公告如下:
城南大道与石马路交叉路口(人社局红绿灯路口)
由东向西:最左侧左转直行混合车道调整为左转车道,其余车道不变。
由西向东:最左侧左转直行混合车道调整为左转车道,其余车道不变。
以上道路交通标线已调整完毕,自公告之日起10日后录入交通违法。
特此公告
靖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