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399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字〔2023〕43号)等文件精神,由就业经办机构对参保单位缴费情况、征信情况进行数据比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等审批,对全县符合条件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靖安县供电分公司等208家普惠性稳岗返还申请金额计94.71万元,在政务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5日,如有异议可致电0795-4661739 邮编330699
附件 :2023年靖安县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实施普惠性稳岗返还申请表
靖安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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