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399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赣人社发〔2021〕18号)等文件精神,由参保企业申报、就业经办机构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等审批,对全县符合条件的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靖安支行等9家企业实施普惠性稳岗返还申请,在政务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1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14日,如有异议可致电0795-4661739 邮编330699
靖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8日
附件:2021年12.8靖安县失业保险支持企业普惠性稳岗返还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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