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4年我县辖区内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靖安县明秀食品店经营的西瓜子和散装食品(葵花子、南瓜子)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
(一)食品名称:味林话梅味西瓜子;购进日期:2024年9月25日;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
食品经营行为:散装食品(葵花子、南瓜子)未标注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及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本局按规定时间送达味林话梅西瓜子检验结果通知书至当事人,经核查该店采购该批次西瓜子一袋(10kg),除去抽检已全部销售完毕,已张贴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对销售的散装食品未标注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及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不符合规定的行为予以责令改正。
当事人销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超标的西瓜子和未按要求销售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和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已经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所提供的证据材料能够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和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局对当事人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的行为予以警告、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西瓜子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靖市监食处罚〔2025〕9号)。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