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
(靖)应急罚〔2022〕5号 |
单位名称 |
靖安县东鑫木材加工厂 |
案件名称 |
靖安县东鑫木材加工厂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 |
违法事实 |
2022年6月15日,我局安全生产执法人员涂源发、汤志鹏对靖安县东鑫木材加工厂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电源开关等未安装在电器保护盒内,线路未套管敷设; 2.高速旋转的锯片等未安装防护罩; 3.加工区部分墙体有倒塌风险; 4.配电房无门、无挡鼠板,无绝缘垫、无绝缘靴、无绝缘手套,窗户未封闭, 内有杂物堆放。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年6月30日 |
公示期限 |
12个月 |
处罚类型 |
罚款 |
处罚结果 |
对靖安县东鑫木材加工厂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执法部门 |
靖安县应急管理局 |
经手人: 行业分管领导审核: 主要领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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