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 |
(靖)应急罚〔2022〕4号 |
单位名称 |
靖安县盛亿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案件名称 |
靖安县盛亿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有限空间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案 |
违法事实 |
2022年5月30日,我局与宜春市经开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靖安县盛亿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锅炉未进行有限空间风险辨识,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与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且锅炉爬梯未安装防护笼。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年6月22日 |
公示期限 |
12个月 |
处罚类型 |
罚款 |
处罚结果 |
对靖安县盛亿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执法部门 |
靖安县应急管理局 |
经手人: 行业分管领导审核: 主要领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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