兑现类型:承诺兑现
重点支持:我县新入规企业(包括工业企业、商贸企业、建筑业、服务业等规上企业)。
可享受政策:“企业入规贷”是专指县农商银行为新入规企业提供的保证贷款。
1.保证贷款的风险保证金暂定200万元,由县财政出资,在县工业发展基金中统筹,委托县工信局缴纳,若发生代偿,县财政补偿风险保证金至200万元。
2.单户贷款额度为:原则上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万元,其他行业不超过50万元。
3.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根据合同签订当日一年期LPR利率加点150BP。
4.实施主体:由县工信局委托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与县农商银行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5.贷款总额度及风险分摊:按照保证金总额的8倍安排贷款额度,若发生代偿,风险保证金与合作银行按照9:1的比例分摊。
6.借款主体不按合同约定清偿借款资金本息,县农商银行通过自身清收和法律手段追偿满两个月后,追偿款仍不足以清偿借款资金本息的部分,向县工信局报送企业贷款发生欠息或逾期原因,县工信局向靖安县“企业入规贷”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同意后,从风险保证金中按补偿比例进行代偿。
兑现方式:
1.各行业主管部门向工信局推荐候选企业。
2.县农商银行根据县工信局提供的企业名单,开展尽调分析。
3.尽调分析结果上报靖安县“企业入规贷”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签批。
4.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县农商银行按照保证贷款的程序及要求完成合同签订及放款。
文件依据:《靖安县“企业入规贷”实施方案》(靖府办发〔2021〕3号)
业务股室:县工信局投资与电子信息股
咨询电话:0795-466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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