兑现类型:即申即享
重点支持:全产业
可享受政策: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申报条件: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兑现方式:通过税务申报系统申请
文件依据:《江西省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赣退役军人字〔2019〕57号)
业务股室: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就业创业股
咨询电话:0795-4663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