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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靖安县司法局举办行政调解暨人民调解业务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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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员是发现矛盾纠纷隐患的“侦察兵”,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排头兵”,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守卫兵”。加强调解员业务培训,对于抓好调解队伍建设,提高调解工作质效,推进平安靖安、和谐靖安、法治靖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0月20日,靖安县司法局分上午、下午分别举办了全县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业务培训班。县社区管委会及乡镇平安建设专干、网格员、行政调解工作人员,县直部分单位行政调解工作人员,司法所负责人,基层人民调解员共120余人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邀请了县交警大队法制科科长陈军、县司法局法律服务工作股股长叶莎莎进行了授课。

县交警大队法制科科长陈军以“在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维下如何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调处工作”为切入点,通过以案释法,全面讲述了行政调解工作的注意事项和经验技巧:调解员要坚持调解优先理念,积极主动参与到纠纷处理的全过程,及时做好纠纷研判工作,紧盯信息预警,紧盯调解处置,紧盯协议履行,准确掌握矛盾纠纷的焦点,积极化解难点,努力找到契合点,引导、帮助当事人以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县司法局法律服务工作管理股股长叶莎莎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展开讲述,详细讲解了婚姻家庭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法律权益划分,引导大家准确适用法律法规,科学把握调解方法和技巧,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力争把大量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努力维护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

最后,县司法局党组专职副书记陈平进行了总结,他充分肯定了全县各级调解员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取得的成绩,向长期奋斗在一线的调解员致以崇高敬意,表示衷心感谢,并对参加培训的调解员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开展调解业务培训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各类矛盾纠纷的新特征,积极研究调处矛盾纠纷的新方法,不断掌握调处矛盾纠纷的新技能;二要认真履行好肩负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在做好调解员的同时,努力当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信息员、网格员、服务员、宣传员;三要创新举措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更上新台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做好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和化解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推动调解工作向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方向发展。

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丰富、贴近实际、效果明显。通过培训,帮助调解员增加了相关法律知识储备,增长了业务才干和调解本领,为调解工作开展拓宽了思路,增添了动力。今后,全县调解员将进一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脚踏实地,提升服务,为推进平安靖安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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